縣衛健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 綜合股(宣傳股、人事科教股、財務股)。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督查、年鑒編撰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后勤、黨建、扶貧、精神文明、政務公開、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績效管理、效能建設、建議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負責具體擬訂并實施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范。負責衛生科學宣傳普及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負責局機關政府信息網、微信、微博管理,承擔內部資料出版物編撰工作。
負責擬訂并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組織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職稱的考試報名及申報高級職稱的推薦工作。指導衛生健康系統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組織開展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漆t師、全科醫生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縣衛健局主管社團日常管理工作。具體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開展援外援疆工作,負責協調對口援助項目的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承擔機關財務核算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牽頭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審核。指導和監督基層衛生機構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采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監督相關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
(二)規劃信息與體制改革股(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規劃和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擬訂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承擔所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醫用設備配置和裝備管理。
參與擬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議及實施方案。承辦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參與擬定監管的公立醫院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具體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具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強化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負責具體建立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負責醫療、醫保、醫藥等政策銜接、制度建設,建立溝通協商機制。
(三)疾病預防控制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疾病防控規劃、免疫規劃、結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開展傳染病等影響健康因素的風險評估,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及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具體承擔縣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參與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疾病預防等健康促進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落實。組織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組織實施學生常見病及健康危險因素監測、城市和農村生活飲用水監測、農村環境衛生監測。
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措施、制度、規劃、預案和規范措施。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協調指導、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組織實施其他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有關工作,指導各鄉(鎮)開展衛生應急工作。承擔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應急處置信息的具體工作。承擔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結合本縣實際提出貫徹意見,制定全縣愛衛工作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農村改水改廁工作,并及時做好統計上報。開展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創建衛生先進單位活動。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并進行衛生檢查評比。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引導廣大群眾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組織開展和指導除“四害”活動。積極開展創建衛生縣城、衛生鄉鎮(村)活動。負責愛國衛生協調工作。完成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醫政股(中醫股)。負責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范以及醫師資格考試工作。根據國家藥典和藥物政策,指導監督評價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承擔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檢驗試劑)的采購與管理。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和平安醫院創建活動。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保健工作政策與規劃,負責指導全縣干部保健工作。承擔縣直各部門有關干部醫療保健的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縣級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負責擬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發展規劃、服務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對中醫醫療、教育與科研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管工作,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實施中醫藥人員執業標準和考核制度。規劃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培訓,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組織開展中醫藥科研,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推進中醫藥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
(五)基層衛生股(婦幼健康股、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基本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范,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指導監督落實基層衛生政策。組織并監督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各項政策措施。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社區衛生工作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并監督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具體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
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指導推進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婦幼衛生、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妊娠輔助生殖技術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手術并發癥、病殘兒醫學鑒定的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嬰保健、生育技術服務信息,規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擬訂并監督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負責辦理、審核有關生育的證明和手續。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綜合監督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承擔局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及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工作,負責辦理公共服務事項。負責權責清單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普法、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應訴以及群眾來信來訪辦理等工作,協調推進衛生健康系統信用體系建設。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違法行為,查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范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風險監測及評估,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監管。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控煙履約工作。
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協調落實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消防、綜治維穩等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中國共產黨章程》等有關規定設置并開展工作。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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