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
一、連城縣債務服務中心(加掛連城縣城市建設發展基金中心牌子),主要職責:(一)受連城縣財政局委托負責地方性政府債務管理。(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政府的國內、外債務,參與編制政府債務計劃,并擬訂相應的政策和有關管理制度。(三)負責縣政府債務的借、用、還的管理和監督,辦理我縣境外貸款的所有業務往來,包括與進行貸款項目的論證準備、談判、簽約、執行、監督、檢查。(四)會同計劃、金融和項目主管部門組織落實境外貸款項目所需的配套資金,辦理項目轉貸協定;負責管理貸款項目的專用帳戶,落實債權、債務及資金的回收、運用和向市財政局提款、報賬、還本付息付費。(五)負責集聚縣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發放基金持有者紅利、本金返還等事宜,征地拆遷補償基金使用審批、撥付管理,年度經營計劃、財務預決算,建立健全基金財務核算和報表體系。(六)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徐柳,辦公電話:0597-3322001)
二、連城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主要職責:(一)負責國庫支付中心零余額賬戶的核算與管理。(二)負責編制預算單位分月用款計劃,審核并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三)負責建立賬冊管理體系,進行明細核算;定期與縣財政局國庫、代理銀行、預算單位核對賬務,及時向縣財政局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報告財政資金支付情況。(四)負責建立國庫集中支付信息數據庫,及時提供全面、準確的支付信息,供有關部門查詢。(五)負責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對預算單位財政資金運行及其執行財經紀律進行監督。(六)負責代理縣直預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及制證、記賬、編制會計報表,代管縣直預算單位的會計檔案。(負責人:張啟東,辦公電話:0597-3322056)
三、連城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主要職責:(一)負責審核全縣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和受托非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決算,審查建設項目工程的招投標標底,出具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結論。(二)參與財政投資基建工程項目和受托非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和設計,實施方案評估,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進度鑒證工作。(三)參與工程造價管理中的相關工作。(負責人:蔣林清,辦公電話:0597-3322035)
四、連城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負責研究和擬訂全縣農村綜合改革規劃并組織實施。(二)參與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鄉鎮機構改革和財政體制改革等相關體制改革工作。(三)參與制定農村綜合改革涉及的財政性轉移支付方案和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工作。(四)牽頭組織全縣農村公益事業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做好村級財政性資金管理及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有關問題的研究。(五)參與村級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加強“村級財務委托鄉鎮代理”工作。(六)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謝文新,辦公電話:0597-3322030)
五、連城縣鄉鎮城鎮建設投資開發中心,主要職責:(一)負責利用市場機制,通過信貸吸引社會資金等方式對全縣鄉鎮和鎮建設進行投資融資。(二)負責鄉鎮城鎮建設項目信用貸款和承接上級計劃項目資金扶持,對鄉鎮城鎮建設進行建設管理、經營管理和綜合開發。(三)負責鄉鎮城鎮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項目的投融資。(四)負責鄉鎮城鎮建設專項資金使用審批、撥付和監督管理。(五)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饒福欣,辦公電話:3322001)
六、連城縣國有資產運營中心,主要職責:(一)接受委托,履行福建連城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人職責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處置審核權利,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收益和支出進行核定,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經營性國有資產增值保值進行監督。(二)負責統一管理福建連城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主要包括: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組織資產清查、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等工作。(三)辦理福建連城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四)負責建立和完善對福建連城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管理。(五)負責組織實施福建連城國有投資有限公司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評價。(六)利用福建連城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構建投資平臺,為縣重點項目建設提供投資、融資服務。(七)接受委托,負責福建旅游豸龍集團有限公司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八)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童毅男,辦公電話:3322010)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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