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經濟建設股更名為經濟發展股(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為:牽頭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安排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承擔國家糧油儲備等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副食品基金、菜籃子工程、供銷社、糧食企業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提出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保、應急管理等部門年度預算以及國債、基本建設、地方鐵路、城市建設、保障性住房等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有關工作;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聯系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審核和批復聯系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全縣財政投融資項目的工程預、決算審核;參與全縣財政性投融資項目的評估以及投資概算的確定和招投標工作,參與全縣工程預算定額的制定和價格指數的調整、工程費標準的核定工作,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國有公司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并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國有公司的經營行為,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情況進行監督,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向縣政府提出獎懲建議;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對國有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年度審計及離任審計;為國有公司融資、經營等方面及財稅、金融等事項提供必要的協調服務。
行使縣屬國有企業和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權利,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國有資產的收益和支出進行核定,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國有資產增值保值進行監督;統一管理縣屬國有企業和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主要包括: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組織資產清查、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等工作;組織實施縣屬國有企業和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評價。(負責人:邱秀萍,辦公電話:0597-3322019)
(二)原農業股更名為農業農村股(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參與“三農”財政投入方面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資金分配管理;承擔農業農村、林業、森林公安、水利、農民創業園、庫區移民等部門預算的審核、批復、調整等工作,管理監督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牽頭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承擔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性資金、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財政性資金管理,研究制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規定,負責鄉村投入保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牽頭負責支農政策培訓;牽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工作。
研究和擬訂全縣農村綜合改革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牽頭組織全縣農村公益事業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做好村級財政性資金管理及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有關問題的研究;參與村級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與“村級財務委托鄉鎮代理”工作;參與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鄉鎮機構改革和財政體制改革等相關體制改革工作;參與制定農村綜合改革涉及的財政性轉移支付方案和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工作。(負責人:羅穎婷,辦公電話:0597-3322021)
(三)將行政政法股和教科文股合并,設立行政事業股。主要職責為:負責提出行政、政法、教育、文化體育和旅游等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建議;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負責擬訂縣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研究制定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縣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人:羅琦,辦公電話:0597-33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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