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連城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辦公時間:(非節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負 責 人:李志能
聯系電話:0597-8922929
辦公地址:連城縣西環中路388號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市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的政策措施。
(二)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城市管理業務培訓。負責城市管理宣傳和教育工作。
(三)負責制定本級城市管理和維護經費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系統專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
(四)負責指導、協調、督促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開展城市管理相關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市管理相關基礎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市政主次干道政府性投資的道路、橋梁、路燈、雨水管道、人行道、人行天橋、下穿通道、隧道、人行地道、夜景設施等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單位和個人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審批。負責依附在市政道路、公共綠地上井蓋等附屬設施管線權屬單位和相關單位的監管工作。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市園林綠化改造提升及管養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砍伐、移植樹木、占用綠地的審批,負責園林綠化科研工作,負責協同縣自然資源局編制、管理、實施園林綠化規劃,參與園林綠化項目設計方案編制審查、項目監管、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動植物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主次干道的保潔工作,負責連城縣固廢處理中心、垃圾填埋場的運營監管,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管,負責環衛基礎設施項目改造提升及維護管養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生活垃圾處理費、建筑垃圾處置服務費、餐廚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征收。
(八)負責城區防汛防澇、公園和市政廣場應急避難場管理,以及市政道路、橋梁、照明、園林綠化的應急保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城市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方面的戶外廣告、標牌標識及沿街立面環境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道路上的路標路牌的監管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審批、備案工作。
(十)負責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垃圾清運、處置企業的資質審批。負責建筑垃圾運輸、消納、處置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建筑垃圾消納場規劃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重大案件審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規范、公正和文明執法的指導和督查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創新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負責利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級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受委托承擔相關物業管理工作。
(十四)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省政府授權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十五)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有關職責。
(十七)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縣城市管理局應切實加強城市管理相關標準體系建設,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探索建立現代化的城市治理體系。堅持科學管理,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建立健全城市網格管理機制,構建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城市治理模式,切實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堅持服務為先,強化城市管理隊伍建設,完善城市管理監督機制,改進城市管理方式方法,營造和諧、穩定的文明城市氛圍,切實提升市民群眾的獲得感。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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