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構建水產養殖綠色可持續發展模式,推動全縣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農業農村部等10部委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關于印發〈2024年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農漁養函〔2024〕20號)和《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關于做好2024年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實施工作的通知》(農漁技〔2024〕2號)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認識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重要性
水產養殖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農業產業之一,是我國農業經濟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是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縣水產養殖業發展平穩向好、產業結構穩步調整,要深刻認識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是破解“發展與保護”矛盾的重要抓手,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構建生產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的水產養殖高質量發展新格局,保障水產品有效供給和水域生態環境安全。力爭到2030年,全縣淡水養殖水域面積穩定在1.7萬畝,水產品產量達到1.6萬噸。(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城管執法局,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全面依法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
?。ㄒ唬﹫猿帧叭弧痹瓌t,優化生產布局。水產養殖要嚴格執行《龍巖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連城縣水產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和《連城縣淡水水產養殖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的相關規定,堅持“屬地流域水體污染不加重、水質類別不降低、出境斷面和匯入上一級河流斷面的污染物濃度不增加”的“三不”原則,科學合理確定和控制水產養殖業發展規模、結構和布局。不得在禁養區、永久基本農田、生態公益林、河道管理范圍內等區域違規建設水產養殖場。(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城管執法局,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ǘ┛茖W劃定“三區”,堅持分類管理。根據縣域水域功能區不同,全面落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城縣水產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的通知》(連政辦〔2018〕142號)。禁止養殖區內,嚴格實施禁養區(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等)全面退出養殖,嚴禁新(改、擴)建水產養殖項目,對規劃前已建成投產的水產養殖場,各鄉(鎮)要聯合縣直有關單位依法督促生產主體逐步退出。限制養殖區內,優化養殖結構,新(改、擴)建水產養殖項目要嚴格控制養殖范圍、密度、規模、總量等,降低水產養殖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養殖區內,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堅持“以水定產”,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容量,積極開展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對新(改、擴)建的水產養殖項目,必須依法依規獲得用地、用林、用水、養殖等許可審批,同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對違法占用耕地、林地的水產養殖場進行查處,并依法予以拆除。加強對水產養殖場(戶)的指導幫扶,規范水產養殖行為。各鄉(鎮)要進一步做好轄區內水產養殖情況(包括養殖場基本信息、養殖品種、養殖規模、水域使用情況等)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定期核查機制,確保水產養殖情況及時更新,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糾正。(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城管執法局,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ㄈ┩茝V“三種”模式,拓展養殖空間。多營養層次綜合養殖:在池塘推廣“魚-菜(水生植物)-禽”立體養殖,充分利用養殖生態位互補的特點,實現穩定水質、循環利用營養物質、減少廢棄物排放;稻漁綜合種養:依托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廣“稻魚、稻蝦、稻螺”等種養模式,實現“一田雙收、一水多用、種養互補、穩糧增效”;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支持龍頭企業建設智能化、封閉式循環水養殖車間,配套水處理、尾水凈化設施,實現養殖用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水產養殖規范化水平
?。ㄒ唬娀搭^管控。嚴格執行《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加強對水產養殖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假劣投入品的違法行為。鼓勵規模養殖場(戶)安裝全自動投餌機、使用優質高效環保型配合飼料或使用水產浮性飼料替代沉性飼料,減少殘餌沉積和氮磷排放,從源頭上減少水體污染。建立健全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加強水產養殖科學用藥、安全用藥技術指導,嚴格落實投入品使用和休藥期制度,防止藥物殘留超標。加大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力度,加強重點時期重點品種的檢測監管,健全完善養殖水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追溯并行制度,切實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ǘ娀^程管理。深入開展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積極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等多種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大力開展增殖放流活動,科學合理投放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增加水生生物多樣性,實現水產品增殖增效和以漁控草、以漁控藻、以漁凈水,有效提升漁業在修復水域生態環境的作用。加強技術指導服務和推廣,引導水產養殖場(戶)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完善提升基礎設施,鼓勵水產養殖場(戶)應用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建設標準化示范養殖場。健全完善水生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提高水產重大疫病防控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漁業官方獸醫隊伍建設,推動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推進無規定疫病水產苗種場建設,加強水產養殖用疫苗的規范管理和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末端治理。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鼓勵支持養殖場(戶)采取進排水改造、生物凈化、人工濕地、種植水生植物等技術措施開展養殖尾水處理,積極推廣“三池兩壩”尾水治理模式,推動養殖尾水生態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養殖尾水嚴格執行不低于福建省《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5/2160-2023)。加強水產養殖尾水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保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模式,指導養殖場(戶)規范干塘清淤、底泥堆肥腐熟后還田利用,實現廢棄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嚴禁利用排放尾水之機向流域水體排放養殖污泥。(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全面依法保障水產養殖綠色發展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樹牢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安全底線,成立工作專班,壓緊壓實責任鏈條,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對水產養殖綠色發展的監管力度,推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各項措施落細落實落到位。
?。ǘ┘訌姴块T聯動??h直有關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規范辦理證照,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對發現的水產養殖污染問題,督促業主立行立改,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其中,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備案)手續和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污許可證的審批,加強對規模水產養殖場(戶)的監督監測和執法監管,組織相關部門定期聯合開展水產養殖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適用《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5/2160-2023)管理范圍內養殖場的超標排放行為。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編制和修訂水產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淡水水產養殖業發展規劃,對水域灘涂養殖證、苗種生產許可證等進行審批,指導水產養殖場(戶)科學規范養殖管理,做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實施,加強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執法監管, 定期開展執法檢查,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可持續發展??h自然資源局負責設施農用地備案入庫用地審核,加強設施農業用地情況的跟蹤管理,做好鄉(鎮)備案上報設施農業用地的信息上圖入庫、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做好土地復墾驗收工作,對抽查發現涉及用地違法行為的督促鄉(鎮)做好整改。縣水利局負責水產養殖場取水許可證的審批,對養殖場所涉河規劃進行審查,依法依規加強水產養殖場取用水監管,核查養殖場所是否處于河道岸線、藍線范圍之內、是否侵占河灘河道,對違法占用河岸線、違法取水等行為的依法予以制止并移送執法部門進行立案查處??h林業局負責水產養殖場使用林地審核審批,對違法占用林地的依法予以制止并移送執法部門進行立案查處??h城管執法局負責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違法用水等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通過加強巡查、檢查等方式,主動發現違法線索,及時制止非法行為。縣公安局負責對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移送的行政拘留或經鑒定涉嫌犯罪的案件予以進一步調查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水產養殖場(戶)的日常巡查,對可養區內水產養殖廢水無法實現達標排放的養殖場(戶)和禁養區內的所有養殖場(戶),上報縣直有關單位依法予以查處。
?。ㄈ┩晟普咧С帧8鬣l(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要積極策劃項目,爭取上級補助,加大對環境友好型養殖模式推廣、尾水處理設施建設、池塘標準化改造、良種繁育、科技研發等的支持力度。做好規劃銜接,依法保障支持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尾水、廢棄物處理等環保設施項目用地需求。
?。ㄋ模┘訌姳O管懲戒。將水產養殖場(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違法信息納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納入社會誠信檔案。將違法水產養殖場(戶)列入執法“雙隨機、一公開”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對違法違規排放養殖尾水、使用違禁藥物、無證養殖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公開養殖場違法處罰情況,并及時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ㄎ澹┘訌娦麄饕龑?。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環境友好型養殖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普及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最新政策要求,引導養殖戶轉變觀念。鼓勵全社會對水產養殖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形成同參與、齊監管、共治理的良好局面,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社會氛圍。
?。┘訌姸酱僦笇?。將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作為重點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實施后,以往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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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2025-08-21
- 圖片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2025-08-21
- 視頻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2025-08-21
- 音頻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202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