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構建水產養殖綠色發展方式,推動全縣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
2.制定依據:《福建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關于做2024年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實施工作的通知》(閩水技〔2024〕22號)、《龍巖市農業農村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龍巖市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農〔2023〕12號)、福建省地方性強制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5/2160-2023)。
二、政策制定目標
通過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構建生產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的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三、政策制定過程
該方案于2025年6月4日向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 、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河長辦)、縣林業局、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司法局等單位征求意見稿;2025年6月10日,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陳路招召開專題會研究;2025年6月30日召開政府78次常務會審議通過。
四、政策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充分認識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簡要介紹我縣水產養殖業發展的總體情況以及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求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構建生產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的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第二部分:“全面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一是“優化生產布局”,我縣水產養殖空間布局方面要嚴格執行《連城縣水產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連城縣淡水水產養殖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和《龍巖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科學合理確定和控制水產養殖業發展規模、結構和布局。二是“實施分類管理”,根據水域功能區不同,實施差別化分類管理,分別對“禁養區”“限養區”“可養區”的具體要求進一步規范。三是“拓展養殖空間”,推廣稻漁綜合種養、池塘立體生態養殖等模式,實現“一水多用、一塘多收”,減少養殖污染的同時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部分:“全面提升水產養殖規范化水平”。一是“強化源頭管控”,嚴格執行《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加強對水產養殖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假劣投入品的違法行為。二是“強化過程管理”,深入開展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大力開展增殖放流活動,科學合理投放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增加水生生物多樣性。三是“強化末端治理”,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加強水產養殖尾水監測,積極探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模式。
第四部分:“全面依法保障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聯動”“完善政策支持”“加強監管懲戒”“加強宣傳引導”“加強監督考核”六個方面。
五、關鍵詞詮釋
無
六、政策解讀主體、方式
解讀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林興榕 聯系電話:0597-8922815
解讀方式:電話解讀、現場解讀
解讀時間: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七、其他應當補充說明的內容
無
-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 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 [2025-08-21]
- 圖片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 [2025-08-21]
- 視頻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 [2025-08-21]
- 音頻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科學發展環境友好型水產養殖業的通知 [202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