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下屬事業單位:
一、連城縣科技開發中心(連城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職能:
(一)做好全縣科技攻關項目的篩選、上報工作。配合項目承擔單位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二)組織全縣星火計劃項目的制訂及實施,并及時搞好項目的驗收鑒定和總結工作。
(三)組織對全縣重大科技開發和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工作。
(四)編制科學器材物資的供應計劃,及時對口上報。
(五)組織計劃項目的合同管理、合同簽約等事項。
(負責人:巫梅芳,辦公室電話:0597-8922669)
二、連城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連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工作職能:
(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金融政策咨詢、需求信息和銀企對接等服務,推進金融機構創新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產品和服務,撮合銀企合作。
(二)圍繞中央、省、市的申報項目,及時傳達項目申報信息,提供項目申報咨詢及中小企業申報項目補助等。
(三)針對企業需要,與金融部門、會計師事務所、大中院校及培訓機構合作,開展企業財務指導,根據企業需要提供企業管理、財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四)組織企業參加國內知名產品展覽、商品交易會、洽談會等活動,協助中小企業開拓市場。
(五)建立企業產品、原材料等信息庫,通過網絡發布,擴大企業的市場選擇面,拓展企業商機。
(六)依托節能檢測機構、法律機構及省市企業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節能、法律、信息等方面服務。
(負責人:李權輝,辦公室電話:0597-8929007)
三、連城縣新興產業服務中心(連城縣稀土產業服務中心)工作職能: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成立連城縣新興產業服務中心,把原有稀土辦公室職責職能一并并入。
(一)負責落實國家、省、市出臺的稀土產業發展政策、規定,制定我縣稀土產業發展規章制度;
(二)負責全縣稀土產業發展,稀土資源勘探、開發的統一規劃、協調、管理與監督;
(三)根據國家分配的指令性開發指標,進行科學分配并監督實施;
(四)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稀土接替資源勘探權證、采礦權證的申辦,加強稀土資源勘查,確保稀土接替資源儲量增加;
(五)負責全縣稀土生產、開發項目審核等事項;
(六)負責督促礦山企業申請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開采設計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生態恢復治理方案》和《環境評價報告》;指導和監督各礦山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負責人:江南,辦公室電話:0597-8922808)
四、連城縣節能監察中心 工作職能:
(一)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有關節能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參與編制全縣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年度計劃和節能監測方法、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能源使用、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對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參與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監測工作,整理、匯總、分析節能監測數據和資料,定期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及上級節能監測機構上報監測情況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五)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對節能項目開展項目評估、跟蹤、驗收和節能審查,以及后期經濟效益的跟蹤調查、評價。
(負責人:吳瀅熙,辦公室電話:0597-8922342)
五、連城縣中小企業技術指導站 工作職能:
(一)編制全縣中小企業中、長期計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
(二)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統計、財務、月報、年報編制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三)指導中小企業完善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協調解決中小企業運行中的問題和困難;
(四)培育和發展骨干中小企業和上規模的中小企業:
(五)負責全縣中小企業人力資源培訓和教育工作:
(六)指導中小企業就業工作走向市場化。
(負責人:賴閩梅,辦公室電話:0597-8922347)
六、連城縣煤炭行業服務中心工作職能:
(一)協助編制全縣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行業規劃;
(二)協助做好煤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三)開展煤炭產業政策和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
(四)做好煤礦工傷事故統計與分析、煤礦安全基礎數據及相關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上報,承擔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服務以及煤炭生產、經營及科技信息服務;
(五)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及相關處理工作,為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原因分析提供服務;
(六)承擔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七)負責煤炭規費服務工作;
(八)負責煤炭外銷、外運有關服務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馬強,辦公室電話:0597-8922103)
七、連城縣煤礦安全技術中心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指導煤礦企業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規程、技術標準;推進煤炭行業技術進步;提供煤炭安全生產及科技信息的咨詢服務。
(三)負責指導全縣煤礦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煤礦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參與煤炭行業新產品鑒定、新技術驗收工作。
(四)承擔國家、省、市、縣有關煤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與培訓;指導全縣煤礦企業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負責人:馬強,辦公室電話:0597-8922103)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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