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公開事項 |
| 1 |
村規民約、議事規則、自治章程等;村民委員會工作指南、辦事指南;村民委員會工作指南、辦事指南 |
| 2 |
民主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結果,具體評議結果;村級民主議事協商 |
| 3 |
村(居)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或一定期限的村莊規劃 |
| 4 |
村民(居民)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報告;村民委員會任期規劃、任期目標;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等;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
| 5 |
農村“六大員”選聘候選人考察得分情況公示;村級工作人員任用和解聘;村級保潔人員聘用;村(社區)干部職責分工、聯系電話 |
| 6 |
村民委員會辭職、罷免、職務終止、補選等情況;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 7 |
雨露計劃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低保、特困人員名單 |
| 8 |
村集體“三資”年度收益投資和分配方案 |
| 9 |
政府投資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幼兒園、老年幸福院、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的申報、選址,建成后管理和使用方案 |
| 10 |
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目前支農資金沒有覆蓋的村內公益事業項目方案(包括村內道路修建、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人畜飲用水工程建設、村莊綠化、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
| 11 |
村集體土地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集體所有附著物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 |
| 12 |
宅基地使用方案 |
| 13 |
農村集體資產股權改革方案 |
| 14 |
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承包、租賃、出讓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 |
| 15 |
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村集體資源(耕地、林地、草地、園地、荒地、灘涂、水面)承包、租賃、招標的方案(明確項目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 |
| 16 |
村集體資產以招標的方式處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進行資產評估后的結果確認 |
| 17 |
村教育促進會教育助學基金;紅、白理事會文明理事、移風易俗工作 |
| 說明:以上事項是必須要公開的基本事項,可根據各村實際,及時公開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