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內容
2022年起,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公益事業資金可對城鄉居民保參保人員在當年度繳費給予補助;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可為參保人員在當年度繳費提供資助。
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按年度計入個人賬戶,累加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享受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的參保對象當年度應已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而不是替代個人繳費。
二、補助標準
當年度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合計金額可在不超過當地最高繳費檔次標準(目前我縣城居保最高繳費檔次為3000元)范圍內任意選擇。
三、申報流程
集體補助由補助單位向連城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稅務窗口申報,填寫《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表》,注明經村(居)民會議民主確定的補助標準及補助對象名單,并提供單位統一機構代碼證;社會資助由資助單位或資助個人向連城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稅務窗口申報,填寫《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表》,注明資助標準及資助對象,資助單位提供單位統一機構代碼證、個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咨詢電話:0597-3128383(稅務)
0597-8920016(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