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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工傷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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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
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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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時限 |
受理后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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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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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工傷職工申領工傷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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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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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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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和地址 |
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10月1日至來年5月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夏令時(6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周六:上午8:00-12:00(法定節假日除外,全年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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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路線 |
公交:乘坐1、2、3、5、8、9、10路公交車到“移動營業廳”站下車,再前往連城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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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597-8922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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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電話 |
0597-3322600,059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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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依據 |
〔規范性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傷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4號)第六十八條: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用人單位應當持申領人和工傷職工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工傷職工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等相關賬戶信息,及時向經辦機構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傷殘待遇。其中,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時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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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依據 |
《關于印發工傷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1號)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墊付的工傷醫療費可通過簽訂代發協議的商業銀行進行支付;在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發生的費用可通過與工傷協議機構網上審核后進行直接結算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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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跑趟次數 |
網上申請最多去窗口次數不超過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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