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糾紛關乎群眾切身財產權益,更是極易激化基層矛盾的高頻隱患。莒溪司法所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工作思路,收到糾紛線索后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將矛盾化解工作前置,主動扛起源頭治理、訴源減量的法治責任。
勘山定界融情理,法理相融解心結
治山先治界,解紛先解心。調解員摒棄“坐堂說理”的單一模式,深入糾紛地塊現場實地踏勘,組織雙方共同到場指認地塊,實地丈量、拉線劃溝,用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體分界消弭認知分歧。
調解過程中,司法所堅持法理與鄉情雙向發力:一方面,細致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等相關規定,清晰告知侵占林地、損毀他人林木需承擔的民事乃至法律責任,引導群眾樹立“權屬有邊界、維權守法度”的法治思維;另一方面,立足鄉土鄉情,細數兩家長年相鄰的鄰里情分,勸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跳出“爭一寸地界、傷一世和氣”的狹隘執念。
從各執一詞到坦誠溝通,從針鋒相對到互相退讓,經過多輪走心疏導,雙方自愿達成長久分界約定:以現場拉線開挖溝渠作為永久山林分界線,同步留存現場照片作為權屬佐證;協議明確該地塊所有界限、權屬、占地、林木相關糾紛一次性徹底終結,雙方承諾永不越界侵占、再起爭端,從根源杜絕反復糾紛隱患。
一紙協議定紛爭,多元調解筑平安
一樁山林小糾紛,折射基層治理大格局。此次糾紛高效圓滿化解,是莒溪司法所深耕訴源治理、激活人民調解效能的鮮活實踐。一直以來,莒溪司法所始終把人民調解作為基層法治建設、鄉村善治的關鍵抓手,持續做實三項核心工作:
1.前置排查,織密矛盾防控網。常態化開展林地、土地、宅基地等民生類矛盾全域摸排,建立隱患臺賬動態管理,實現矛盾隱患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從源頭減少矛盾增量;
2.深耕普法,厚植鄉村法治根。結合山林權屬、鄰里糾紛調解典型案例送法進村、入戶、上山,讓群眾懂邊界、明權責、知途徑,培育“遇事找調解、辦事守法律”的基層法治新風;
3.規范調解,夯實解紛法治底。嚴格落實現場勘證、文書規范、檔案留存全流程標準,強化調解協議法律效力指引,引導群眾通過司法確認鞏固調解成果,切實提升人民調解公信力與執行力。
深耕楓橋實踐路,護航和美新鄉村
山有界,法有度,和為貴。下一步,連城縣司法局莒溪司法所將持續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基層法治服務群眾的核心定位,不斷建強人民調解隊伍、優化多元解紛機制、延伸法治服務觸角,用心用情化解山林、鄰里、土地等群眾身邊的“微矛盾”“小糾紛”,不斷繪就鄰里和睦、山林安寧、治理有效的和美鄉村新圖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