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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房建類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辦事指南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政府投資房建類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辦理實施主體、辦事服務類型、辦件類型、設定依據、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申請條件、辦理方式、辦理流程、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辦理結果和年檢、變更、延續要求、結果送達、是否開通預約服務、注意事項、聯系信息、訴求渠道。
本標準適用于政府投資房建類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辦理。
2實施主體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3辦事服務類型
公共服務
4辦件類型
承諾件
5設定依據
5.1《政府投資條例》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5.4《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5.5《福建省風景名勝區條例》
5.6《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5.7《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閩政辦〔2007〕236號)
5.8《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整合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的通知》(閩自然資〔2019〕1號)
5.9《福建省提升營商環境行動計劃》(閩委辦發〔2018〕9號)
5.10《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8〕87號)
5.11《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閩發改投資〔2013〕826號)
6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
有數量限制。
限制依據:項目用地定額標準。
7申請條件
7.1采用縣級政府性資金直接投資或以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資的。
7.2符合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城鄉規劃的標準、規范;用地性質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和片區控規。
7.3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禁止供地目錄、限制供地目錄的要求。
7.4該事項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8申請方式
8.1連城縣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局窗口受理。
8.2網上申請、預審和受理,辦結后到窗口核驗紙質材料,領取結果。
9辦理流程
窗口統一受理(當場)——縣發改局、自然資源局同步辦理(12個工作日)——窗口統一出件
10申報材料
共性材料
10.1政府投資房建類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審批申請表,原件2份。
10.2受委托人(即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辦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10.3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免于提交,通過電子證照庫調用)。
個性材料
10.1標明建設項目選址意向用地位置范圍的選址地點地形圖,比例尺為1:500—1:2000原件1份及CAD電子文件。
10.2用地邊界拐點坐標數據庫(使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原件1份及CAD電子文件。
10.3簡化項目建議書階段的,應提交視同項目建議書已批復的文件依據,復印件1份(如列入我市“十三五”規劃、年度計劃、省市重點項目)。
10.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原件1份。
10.5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論材料,原件1份。
10.6由相應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出具的選址可行性論證報告,原件1份(僅指在城鄉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外選址的重大建設項目,按照規定提供)。
10.7建設項目選址方案核準文件,原件1份(僅指涉及風景名勝區等各類保護區的建設項目,按照福建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提供)。
備注:材料1—5都為必要材料。
11承諾時限
承諾時限12個工作日(不包括論證和公示等特殊環節所需時間)。
法定時限100個工作日(不包括論證和公示等特殊環節所需時間)。
12收費標準
不收費
13辦理結果和年檢、變更、延續、注銷要求
13.1批文: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關于XX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復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
13.2無需年檢。延續、注銷、變更需辦理審批手續。
14結果獲取方式
申請對象窗口領取、郵遞辦理結果
15是否開通預約服務
是
16注意事項
16.1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包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政府投資項目可研報告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6.2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僅適用于我縣范圍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項目,不包括技術復雜的特殊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以及屬于國家、省級、市級審批權限內的事項。
16.3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應充分利用多規合一平臺集中開展,經策劃生成的項目,在審批階段不允許擅自改變建設條件。
17聯系信息
17.1業務咨詢電話:縣發改窗口0597-3322631-3322633(項目服務)自然資源局窗口3322630
17.2督查股投訴電話:0597-3322600 連城縣效能辦投訴電話: 0597-8935110
17.3 e龍巖網址:http://www.longyan.cn
17.4行政服務中心地址:連城縣蓮中路南段1-1號寶龍廣場二層25號窗口
17.5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或15:00-18:00(夏令時)
18訴求渠道
18.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審批事項的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18.2申請人的行政審批事項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18.3申請人不服行政審批事項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8.4申請人的核發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收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