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910-1700-2026-00002
- 備注/文號:曲政〔2026〕6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曲溪鄉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0
- 內容概述: 連城縣曲溪鄉人民政府關于流域水質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各村委會、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鄉水域生態環境,切實改善提升流域水質,確保全鄉實現洋尾橋交接斷面水質常年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標準,筑牢水生態安全屏障,結合本鄉實際研究制定《曲溪鄉流域水質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本方案,進一步規范河道施工,提高污染管控能力,有效遏制農業面源和養殖污染風險,提升群眾環保意識。力爭短期內解決養殖污水偷排漏排、河道施工不規范、小作坊排污等突出問題,中長期實現流域內主要河道水質達標、生態功能恢復,構建流域水環境治理長效機制。
二、河道基本情況
曲溪鄉境內溪流分別為閩江、汀江、九龍江的源頭,流域內主要河流有曲溪溪、上瑤溪、蒲竹溪(曲溪段)、馮地溪、大東溪等五條河流,其中集雨面積較大的河流為曲溪溪和蒲竹溪,監測點為市控洋尾橋斷面。
1.曲溪溪:曲溪溪發源于連城縣曲溪鄉羅勝村梅花山麓,流經羅勝村、黃勝村、曲溪村、軍山村,在童關瑤與上瑤溪匯合,流經曲溪村鄧屋、新和、橋頭,從洋尾流入姑田河,流域面積48.8km2,主河道長16.1km,年平均水量4636萬m3。流域污染源主要為河道施工1處及生活污水。
2.上瑤溪:源頭為黃勝村童關瑤自然村山麓,流域面積12.30km2,主河道長9.4km,年平均水量1168萬m3。流經黃勝村童關瑤自然村、曲溪村鄧屋自然村在曲溪村鄧屋與曲溪溪交匯。流域污染源主要為豬場2家、鰻場1家以及筍干加工場1家。
三、影響水質污染源分析
1.養殖業污水方面:曲溪溪與上瑤溪有3家保留規模豬場,現存欄1700頭;鰻魚養殖場1家;蛋雞養殖公司1家。水質降級主要原因為曲溪福順養鰻場氮磷攔截溝與生態緩沖帶項目建設導致處于上游的鰻魚廠尾水質量不穩定,影響到周邊流域水質。
2.生活污水方面:曲溪鄉戶籍人口4427人,常住人口1529人。其中曲溪村已建污水處理廠,主管已鋪設完成。存在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影響周邊流域水質情況。
3.河道施工干擾方面:近期曲洋段洋尾段中小流域河道建設工程開始施工,未按要求開展圍堰施工,主河道河水未凈化直流下游采水點,直接影響水質達標率。
4.群眾環保意識有待提升:部分居民環保意識薄弱,仍存在向河道丟棄垃圾、傾倒生活污水等行為,對水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且此類行為的監管與糾正需長期持續的宣傳引導。
四、工作措施
(一)養殖業整治
1.實施“上大壓小”。將全鄉4家生豬養殖核定存欄由原來的2650頭降至8成,即2100頭,并對規模場責任到人。(責任部門:畜牧部門)
2.建立監管機制。引導各村將生豬養殖、鰻魚養殖以及其他高污染養殖監督管理工作列入巡查重點,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責任部門:畜牧部門、各村委會)
3.完善監管內容。各部門應齊抓共管,共同推動以下工作:
①加強保留生豬養殖場環保設施是否完善,環保備案或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環保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為;環保設施周邊環境是否清潔、衛生。(責任部門:畜牧部門、生態辦、河長辦)
②限制新、擴建生豬養殖場。(責任部門:各村委會、畜牧部門)
③限養區關閉、拆除、退養的生豬養殖場(戶)是否有復養或遷養生豬的養殖場(戶)。(責任部門:各村委會)
④禁養區是否存在生豬養殖現象。(責任部門:畜牧部門、生態辦、執法隊)
⑤發現鰻魚養殖以及其他高污染養殖要求限期整改是否到位。(責任部門:畜牧部門、生態辦)
4.充分利用曲溪鄉氮磷生態攔截溝項目。該工程位于黃勝村福順養鰻場排污口附近,通過利用物理沉淀、微生物降解等作用減少污染物入河,為攔截農田、養殖區等區域流失氮、磷營養鹽設計,改善福順養鰻場的排放指標。(責任部門:項目辦)
(二)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1.加強轄區居民生活污水管理。實現轄區曲溪村居民生活污水截污納管全覆蓋,有效治理生活污水。(責任部門:曲溪村委會、村建部門)
2.加強生活污水管網日常巡查監管。加強曲溪村生活污水尾水接入曲溪鄉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并落實對已接好的曲溪村生活污水管網日常管理,破損維護。(責任部門:曲溪村委會、村建部門、曲溪鄉污水處理廠)
3.加強曲溪鄉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監督。確保曲溪鄉污水處理廠24小時正常運行,做到能收盡收,最大程度降低削減居民生活污水處理后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參數等主要指標含量,提高污水排放標準。(責任部門:曲溪鄉污水處理廠、村建部門)
4.開展常態化環保宣傳。依托“河小禹”“巾幗護河隊”等隊伍,常態化開展護河愛河宣傳活動,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提升群眾環保意識,引導群眾主動參與水環境治理,推動流域水環境持續改善。(責任部門:河長辦、生態辦)
(三)建立完善區域巡查聯勤機制
1.建立轄區涉水問題通報制度。定期通報轄區涉水問題,促進河長制工作之間的溝通和交流。(責任部門:生態辦、水利辦、河長辦)
2.及時開展聯合執法。根據轄區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大打擊力度。(責任部門:執法隊、生態辦、水利辦、河長辦)
3.配合上級部門完成采水檢測。及時更新河長制公示牌,實現河長制工作信息化。配合上級部門適時對主要排污口、匯合口等重要段點采水檢測,加強數據分析,及時溯源,查處問題。(責任部門:生態辦、水利辦、河長辦)
(四)持續開展河道建設工程規范施工整治
由鄉河長辦聯合水利辦對曲洋段河道建設工程進行日常巡查,要求其必須圍堰施工,減少對下游水質影響。(責任部門:水利辦、項目辦、河長辦、執法隊)
連城縣曲溪鄉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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