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917-1700-2021-00001
- 備注/文號:廟政〔2021〕62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廟前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3
- 內容概述: 連城縣廟前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廟前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鎮直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廟前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連城縣廟前鎮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廟前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
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龍巖市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龍政辦〔2020〕7號)、《關于印發連城縣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連政辦電〔2021〕5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監管,規范混凝土行業市場,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保障施工工程質量,改善企業生產環境,促進我鎮混凝土生產企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屬地負責”原則,通過集中開展大整治,嚴厲打擊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非法生產行為,依法查處、關停、取締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切實消除混凝土生產施工領域問題隱患,努力改善社會生態環境,及時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堅決遏制各類質量安全、環保安全等事故,推動混凝土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二、整治對象
全鎮范圍內所有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
三、整治重點
通過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掌握全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及企業有關情況,集中開展整治;嚴厲打擊混凝土攪拌站(點)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切實消除混凝土生產施工領域隱患;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及使用等市場行為,推動混凝土行業健康發展。重點對以下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一)未取得營業執照及資質許可,擅自生產及對外銷售混凝土產品的行為;
(二)生產場所及有關設施設備有涉嫌違法占地、違章建設等的行為;
(三)生產活動存在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的行為;
(四)涉及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實施,決定成立廟前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李 杰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鄭曉琳 鎮副鎮長候選人
副 組 長:羅富楷 鎮黨委副書記
謝進培 鎮黨委宣傳委員、武裝部部長
羅建鏢 副鎮長(掛職)
李 超 鎮副鎮長候選人、綜合執法隊隊長
黃永清 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鄧以興 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
江孔波 鎮政府二級主任科員
成 員:陳聲淼 廟前派出所副所長(主持工作)
羅朝良 財政所所長
官庭聰 黨政綜合辦公室
羅 軍 自然資源所所長
俞向鋒 林業站站長
李炘仁 供電所所長
羅燕文 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楊榮炎 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干部,主要負責生態環境工作
張 沖 綜合執法隊干部,主要負責村鎮建設工作
陳國濱 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干部,主要負責水利工作
張 孟 綜合執法隊干部,主要負責道路交通運輸工作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村鎮建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鄭曉琳兼任,主要負責專項行動綜合協調等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
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按照本次專項行動有關要求,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行動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
(二)摸底排查階段(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各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零盲區、無死角、不遺漏”要求,對全鎮范圍內的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掌握轄區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數量、分布情況,對所有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的證照手續、存續時間、生產規模、銷售去向等情況進行詳細核查、建檔造冊,實行“一場一檔”管理。于2021年9月30日前將排查情況報送至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
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對照摸底排查建檔清單,組織鎮直各有關單位對轄區范圍內混凝土攪拌站(點)進行集中整治,對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一律關停、取締,任何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不得私自生產,一經發現,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在整治期間,企業無法提供相關手續的,要自行拆除混凝土生產所有設備和建筑物;對拒不拆除的,根據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確保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查處打擊到位。2021年11月1日至15日,對仍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所有設備及建筑物的混凝土攪拌站(點),由鎮政府牽頭,聯合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進行處置。
(四)檢查驗收階段(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五)鞏固提高階段(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起防控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長效機制,通過開展“回頭看”,對死灰復燃的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切實鞏固提升整治成效。
各村要加強巡查力度,凡是在轄區范圍內發現混凝土攪拌站非法生產的,應及時現場取證,并報告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防止關?;蛉【喌臄嚢枵净謴蜕a,維護市場秩序。
六、職責分工
宣傳辦:負責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村鎮建設辦公室:負責對混凝土攪拌站(點)項目立項備案審查資質情況、審批情況進行認定,依法依規查處房建市政工程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違規現場攪拌混凝土行為。
自然資源所:負責按照部門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用地及違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行為。
林業站:負責按照部門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占用林地行為。
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依法依規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依法依規查處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公路站:負責加強行業工程監管,依法依規查處在建公路工地使用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生產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杜絕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生產產品流入工程項目,確保工程質量。對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鐵路項目,組織原施工單位拆除工程遺留的臨時攪拌站(點);對尚未建成的高速公路、鐵路項目,要加強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在竣工后及時拆除臨時攪拌站(點)。
水利站:負責加強行業工程監管,依法依規查處在建水利工地使用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生產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杜絕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生產產品流入工程項目,確保工程質量。負責做好對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生產經營場所依法限水、停水工作。
綜合執法隊:負責配合拆除無資質攪拌站(點)生產經營場所的違章建筑。
供電所:負責對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生產經營場所依法采取斷電強制措施。
派出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及有關涉黑涉惡問題,及時應對執法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各村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本轄區內無資質
混凝土攪拌站(點)進行排查,建立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整治清單,完成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部署的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協助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齊抓共管。各村委會、鎮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統一部署,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切實落實整治措施,確保整治目標任務按時完成。
(二)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村委會、鎮直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各村委主任和各單位負責人親自抓,切實將這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三)精心組織,嚴格執法。各村委會、鎮直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職盡責,嚴格執法,密切配合,加強查處懲治力度,依法采取強制措施關停或取締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對專項行動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漏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對積極開展專項行動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通報表揚。對無視政策和法律,無理取鬧的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整治意義。設立舉報電話、舉報平臺等,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群防群治,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附件:連城縣廟前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摸排表
附件
連城縣廟前鎮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點)摸排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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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所在村別 |
攪拌站 (點)名稱 |
地址 |
有無用地審批 |
有無規劃審批 |
有無資質證書 |
有無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
有無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
存續時間 |
生產規模 |
銷售去向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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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簽字): 聯系電話: 支部書記(簽字):
填表說明:1.混凝土攪拌站(點)有用地審批、規劃審批以及資質證書的,請在相應的表格中填上相應的證號。
2.請各村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2:00之前將排查表電子版及紙質版簽字蓋章后上報至村建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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