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906-0100-2023-00004
- 備注/文號:林政〔2023〕11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林坊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9
- 內容概述: 連城縣林坊鎮人民政府關于林坊鎮2023年度第一批次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請示
連城縣人民政府:
為保障和改善部分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我鎮擬申請2023年度第一批次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轉用。現就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本批次用地位于林坊鎮張坊村,申請將農用地0.0080公頃(其中草地0.008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合計使用集體土地0.0080公頃。地類和面積準確,權屬清楚,無爭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1個地塊,符合林坊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張坊村村莊規劃,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未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及各類自然保護區。該批次用地不涉及違法用地行為。
本批次上報的地塊,通過污染地塊信息系統查詢,不屬于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
本批次用地未涉及濕地,我鎮承諾用地審批后,按建設用地管理,不納入濕地名錄。
本批次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
三、本批次用地擬安排的1戶農村村民符合“一戶一宅”的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規定,用地規模符合報批要求。農用地轉用后的土地,擬按使用集體土地方式提供用地,我鎮將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分戶審批手續。本批次地塊由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擬使用地塊位于巖溶發育區,應采取有效工程防治措施以防范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我鎮承諾將按照評估意見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特申請批準農用地轉用和使用集體土地。
現隨文上報有關材料,請予批準。
附件:林坊鎮2023年度第一批次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建房戶名單
連城縣林坊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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