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00-0400-2025-00004
- 備注/文號:連政征〔2025〕4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3
- 內容概述: 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連城縣2025年度
第二批次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第二批次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連城縣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批準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連城縣2025年度第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25〕383號)。
二、征收土地面積、坐落、用途及四至范圍:本批次征收連城縣蓮峰鎮南前村水田0.0458公頃、旱地0.0502公頃、園地0.004公頃、其他農用地0.004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104公頃。
本批次地塊規劃用途為公園綠地,具體四至范圍詳見勘測定界圖。
三、實施征收行為的單位及時間:委托蓮峰鎮人民政府代表縣人民政府,自本公告發布后在該征收土地范圍內實施征收行為。
四、根據《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連政綜〔2023〕153號)和《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各縣(市、區)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龍政綜〔2024〕1號)精神,確定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對本公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可以在公告張貼之日起60日內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公告和復議期間不影響公告內容的實施。
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作物或者搶建建筑物。
特此公告。
附件:連城縣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
連城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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