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00-0300-2024-00006
- 備注/文號:連政辦〔2024〕29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31
- 內容概述: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城縣推行
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
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連城縣推行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實施方案(修訂)》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連城縣推行鄉(鎮)黨群服務中心
“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實施方案(修訂)
為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優化提升全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創新推進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有關事項進駐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工作,深入推動政務服務提質增效,更好滿足企業和方便群眾辦事需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家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以“135”工作思路深化拓展“三爭”行動,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為核心,推行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工作,實現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17個鄉(鎮)通辦,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提升基層便民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為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
(一)辦理事項。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注冊、變更登記注冊、注銷登記注冊、備案和證照遺失補領、換發,申請增加、減少證照。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工作流程。由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安排專人,負責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等事項在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受理服務,并及時將相關材料發送給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注冊官,注冊官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專網錄入信息,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受理人員通過協同系統同步收件,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注冊官對申請辦件進行核準登記,審核通過后,由該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證照郵寄給申請人。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負責告知申請人辦理結果,移交檔案歸檔。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檔案歸檔。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要嚴格按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進行檔案歸檔,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10日前將上一季度的紙質檔案移交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時間安排
2024年8月底前,由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負責,更新“家門口辦照”事項辦事指南,規范事項申報表材料格式和系統申報受理頁面表單;組織窗口工作人員對已完成改造后的事項,進行系統操作、收件流程等業務培訓,同時組織辦事群眾對“數據最多采一次”事項進行體驗,收集整理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反饋給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2024年12月底前,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事項實現“數據最多采一次”,優化重構申請流程,完善智能預填、智能預審等服務功能,實現數據自動回填表單、數據共享、簡化申報材料目標,切實提升“智能辦”服務水平,推進公共數據賦能政務服務高效辦事,減少企業、群眾辦事過程中數據采集填報負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要指定專人負責,加強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扎實推進“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工作,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二)落實經費保障。檔案交接及證照郵寄等費用,按現行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的相關規定,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自行統籌解決。
(三)突出宣傳引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要充分利用新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媒介,進一步加強“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宣傳工作,切實提高群眾知曉率。
(四)深化監督保障??h大督辦、效能辦、營商辦、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將對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工作開展日常檢查和效能督查,對工作不重視、要求落實不到位的鄉(鎮)、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連城縣推行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家門口辦照”便民服務工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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