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00-0200-2025-00030
- 備注/文號:連政綜〔2025〕121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4
- 有 效 性:有效
- 內容概述: 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連城縣冠豸山旅游
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04-B-16(1)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連城縣冠豸山旅游
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04-B-16(1)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04-B-16(1)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縣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調整連城縣冠豸山旅游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04-B-16(1)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連自然資〔2025〕108號)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城縣冠豸山旅游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04-B-16(1)地塊規劃性質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旅館用地(80%)+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20%),規劃指標為:容積率≤2.2,建筑密度≤45%,綠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所有新建、擴建的建/構筑物(含施工塔吊、樓頂附屬物)高度應滿足機場凈空要求。
二、其它具體要求參照《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7版)執行,你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相關手續。
連城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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