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各保障房準入條件
一、廉租住房準入條件:
申請家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取得蓮峰鎮戶籍滿1年以上,并在蓮峰鎮范圍內工作或居??;
2.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連城縣上一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
3.在連城縣范圍外無自有房產(含住房和非居住類房屋);
4.申請家庭在連城縣范圍內無房或人均現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5.申請人家庭自申請之日(含申請之日)起,名下無機動車輛(微型貨車、低速貨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除外)。
單身申請人員除同時滿足上述5個條件外還須年滿40周歲(蓮峰鎮城市低保對象除外)。
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
申請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須取得蓮峰鎮戶籍滿一年并在城區工作或生活且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單身人員為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2.在蓮峰鎮范圍內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就業的工作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滿一年、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2個月且在申請時繳存狀態仍然正常、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單身人員為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在連城工業園區就業的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滿一年并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2個月且在申請時繳存狀態仍然正常;
4.新就業人員:應屆畢業生參加工作不滿5年,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滿一年、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2個月且在申請時繳存狀態仍然正常的無房大專以上院校畢業生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全日制大學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和繳納養老保險年限限制,只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在連城縣繳納養老保險);
5.特殊家庭:我縣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城區工作或生活的全國、省級勞?;驑s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
以下特殊人群列為分類保障對象,在符合以上相應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的前提下,通過審核程序并進入輪候期時,優先搖號分配。
1.一線環衛工人、公交司機;
2.享受國家定期撫恤的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家庭、孤老病殘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家庭;
3.符合條件的駐蓮部隊干部、士官;
4.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失獨家庭;
5.獲得全國英模稱號,平時榮立二等功、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軍烈屬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和省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的人員;
保障對象除應如實提供住房、收入和家庭資產情況外,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審查。
?。ㄈ┥暾埲思肮餐暾埖募彝コ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1.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有購買、出售、繼承、受贈、析產等房地產交易行為,人均住宅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因重大疾病致貧轉讓自有房產后出現住房困難的家庭除外);
2.申請人與配偶離異前已享受過房改和住房保障優惠政策購房,房產歸屬配偶方,且離異時間未滿3年的;未享受過房改和住房保障優惠政策購房,房產歸屬配偶方,離異時間未滿2年的;
3.申請人直系親屬在連城縣城區有2套/處(含2套/處)以上住房,且申請人及直系親屬合計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或申請人直系親屬在連城縣城區有獨立產權房且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或人均超過30平方米的;
4.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含申請之日)起,擁有或轉移機動車輛的(購車價款在8萬元<含8萬元>以內的非營運車,微型貨車、低速貨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除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在城區工作和生活,但其在城區以外鄉(鎮)有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或該房屋有經營性收入的;
5.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在城區范圍內有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
6.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自有房產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屬于C級或D級又無能力改建的,可視同為無房戶,但應作出在拆遷安置或有能力改建時退出保障性住房的承諾。
上述申請條件中相關標準遇有調整,以縣人民政府公布為準。
三、限價商品房準入條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連城縣城鎮戶籍滿1年且在城區工作或居??;
2.家庭年收入在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含2倍)至4倍以內的;
(二)引進人才。符合縣委、縣政府有關引進人才文件相關規定的對象。
(三)優秀務工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與連城工業園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滿1年的企業務工人員;
2.在連城工業園區內企業工作且滿一年以上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獲得我縣綜合性表彰的務工人員。
(四)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勞動部門頒發的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2.家庭年收入在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含2倍)至5倍以內的;
(五)在城區市政建設、土地收儲和棚戶區改造等建設項目實施,需作安置的被拆遷戶。
(六)我縣造福工程搬遷對象。
上述(一)、(二)、(三)、(四)款對象在符合相應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年滿十八周歲;
2.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城區范圍內沒有住房轉讓行為的;
3.申請人在城區范圍內沒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
(七)我縣因項目建設需搬遷和危房改建對象。
第(二)、(三)、(五)、(六)款對象不受戶籍、收入條件限制;第(四)款對象不受戶籍限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單身人士,可以單獨申請限價房,但屬于第(一)、(四)類對象的,男性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五周歲,女性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
第十二條 申請人(不含前款的被拆遷戶)直系親屬在我縣城區有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且有住房資助能力的,不得申請限價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