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衛生健康局:
貴單位呈報《連城縣衛生健康局關于調整連城縣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內容及總投資的函》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資條例》等規定,經研究,原則同意變更連城縣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投資規模及建設內容,項目編碼:2511-350825-04-01-682346,原連發改審批〔2025〕130號、連發改審批〔2025〕131號依法撤銷。具體函復如下:
一、設計方案:原則同意調整連城縣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請你單位在該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根據項目總平面布置要求,督促設計單位進一步優化、完善初步設計方案。
二、建設規模及內容變更為:建設康復綜合樓1幢,面積2837.79平方米,建設康養綜合樓1幢(含助餐區、活動區等),面積6576平方米,其他面積138.21平方米,設置床位200張;配套附屬工程及設施設備等。
三、項目總投資概算調整為4800.02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3454.55萬元。建設資金由上級補助資金及業主自籌。
四、請嚴格控制項目總投資和加強資金管理,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項目建設內容,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項目概算管理按照《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概算調整管理規定》(閩發改投資〔2009〕1號)執行。嚴格按批準的概算投資組織施工,不得突破。
請據此批復進一步優化施工圖設計,控制建設規模和工程投資,加強項目實施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
附件:連城縣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概算表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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