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工貿發展有限公司:
貴單位呈報《關于申請變更連城縣現代甘薯產業園建設項目批復的報告》及附件收悉。按國務院第712號令、國發〔2004〕20號以及閩政辦〔2007〕236號文規定,經研究,原則同意變更連城縣現代甘薯產業園建設項目內容。原連發改審批〔2020〕49號、連發改審批〔2020〕125號文依法撤銷?,F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函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連城縣現代甘薯產業園建設項目。(項目編碼:2020-350825-78-01-009749)
二、建設地點:連城縣工業園區食品加工專業園,具體以有權部門出具的“一書兩證”為準。
三、建設單位(代建):連城縣工貿發展有限公司。
四、建設規模及內容變更為:項目總建筑面積239760平方米;項目分四期建設,一期建設3棟標準化廠房、一座柴油發電機房、園區32m寬道路及附屬配套設施;二期建設4棟標準化廠房及附屬配套設施;三期建設3棟標準化廠房、園區排洪溝及附屬配套設施;四期建設4棟標準化廠房及附屬配套設施。
五、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調整為58000萬元;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
六、請項目業主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2016年第44號令)、《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行業目錄》(發改環資規〔2017〕1975號)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做好節能降耗工作。
七、根據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連城縣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連發改綜〔2018〕111號)的通知,對建設內容簡單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響周邊環境的縣級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和城建項目取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節。請項目業主對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分析、作出客觀預測、綜合評判,制定相應的防范、化解風險的應對預案。
八、建設方式:自建方式
請據此抓緊完善相關手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