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連城縣城鄉供水一體
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廠及管網配套工程
項目變更業主批復
福建省水利投資開發集團連城水務有限公司:
貴單位呈報《關于申請變更連城縣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廠及管網配套工程項目業主的報告》(連水務〔2019〕1號)已收悉。按國發〔2004〕20號、閩政辦〔2007〕236號文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連城縣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廠及管網配套工程項目”于2019年3月29日由我局以連發改審批〔2019〕92號文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業主為連城縣水利局。
為緩解項目建設資金壓力,縣政府積極爭取福建省地方專項債支持,并組建福建省水利投資開發集團連城水務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業主,具體實施工程的建設。為促進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盡早發揮工程效益,現同意項目業主變更為福建省水利投資開發集團連城水務有限公司。其他建設內容不變。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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