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及時、高效、有序地處置紅火蟻疫情,保障農業生產、生態環境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6年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減災第二批)的通知》(閩財農指〔2026〕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加強對紅火蟻監測和專業化防控,有效降低我縣紅火蟻種群基數與田間發生密度,快速徹底撲滅新傳入、零星散發生、小范圍的疫情點,切實遏制紅火蟻擴散蔓延勢頭,避免因紅火蟻危害引發社會恐慌、農作物大面積減產棄耕、耕地質量下降等問題,保障農業生產穩定、群眾人身安全與區域生態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任務安排
2026年全縣紅火蟻專業化防控任務不少于2500畝,總體發生程度二級以下,發生面積比2025年減少10%以上,有效控制疫情。紅火蟻防治率達90%以上,局部實現動態清零,有效控制疫情。
(二)資金使用
主要用于2026年紅火蟻監測與防控、應急防控藥劑儲備。按每畝不高于市場服務價格開展紅火蟻疫情防治。中央補助資金的10%用于采購應急農藥儲備,用于未實施專業防治區域的群眾自防。技術指導培訓、普查、監測、監理的費用不超過中央補助資金的10%。
1.通過購買專業化防治服務,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化防治服務機構實施專業化防控工作,紅火蟻防效≥90%,防控費用控制在16-17萬元以內;
2.采購紅火蟻防控儲備藥劑(0.05%茚蟲威餌劑等)2萬元,用于支持零散發生區域的群眾自防;
3.宣傳、技術指導、監理費用不超過2萬元。
(三)防控區域
結合2026年紅火蟻摸底發生面積及歷年防控情況,遵循連片防治、防止擴散原則,確定我縣2026年秋季紅火蟻疫情專業化防控地點為文亨鎮。計劃防控面積2500畝以上,紅火蟻防治率達90%以上。其它發生紅火蟻疫情的鄉鎮由我縣農業農村局統一購買紅火蟻藥劑,鄉鎮到縣農業農村局領取紅火蟻藥劑組織人員防治,控制疫情的蔓延。對已實現紅火蟻疫情動態清零的鄉鎮,持續開展常態化監測跟蹤,鞏固防控成效,嚴防疫情反彈擴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
緊緊圍繞2026紅火蟻疫情專業化防控項目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制定實施方案,縣農業農村局成立連城縣紅火蟻專業化防控工作專班,由縣農業農村局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植保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中心、農技站、經作站、財務室等人員組成專班成員,落實防控責任,發動林業、住建、城管、交通、水利、教育等多部門參與的紅火蟻防控工作。各鄉鎮要按照農業農村部等九部門《關于加強紅火蟻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農農發〔2021〕3號)和省農業農村廳等五部門《關于加強紅火蟻防控工作的通知》(閩農綜〔2020〕55號)要求,積極配合、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與林業、住建、交通等部門的協調聯動,確保紅火蟻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二)精心組織實施
1.專業化防控。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各鄉(鎮)在全縣范圍開展紅火蟻疫情摸底調查和動態監測,根據摸底情況對紅火蟻疫情發生范圍和面積要采用電子地圖進行定位標示,確保防控效果可查可核。
紅火蟻防治采取購買社會化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公司)組織開展防控,采用科學方法進行防控效果評估。加強專業化防治過程的監管、監理、驗收,包括項目實施的規范性、使用技術與藥劑的科學性、防控工作相關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并對防治組織防控工作實施進度與防控成效開展定期驗收。項目完成后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的驗收組,按照《紅火蟻專業化防控效果評價規程》(T/FJZB 005—2024)等相關規范進行驗收。
2. 自行防治。各鄉(鎮)統一到縣農業農村局領取藥劑,對紅火蟻發生比較嚴重的地方以村為單位,組織人員統一施藥,使用毒餌劑時,地表適宜溫度為21-35℃,地面應比較干燥,確保使用毒餌劑后6小時內無降雨,并且盡量在紅火蟻活動覓食時間施用。紅火蟻防控人員注意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一旦被蟄,應“冷敷、清洗、不撓、就醫”。出現不適的,及時就醫。
(三)加強項目資金管理
按照《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6〕2號)及我省《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加強項目資金管理。項目資金主要用于紅火蟻專業化防控防治及現場檢疫監測、技術指導、宣傳培訓、專家咨詢、監理等工作。要加快防控措施及專項資金支出進度,充分發揮資金效益。同時要加強資金監管,防止挪用、騙取、擠占資金,杜絕因不作為而導致的資金大量結余情況。
(四)落實公開公示
按照“應公開盡公開”“誰分配、誰公開,誰使用、誰公開,分配到哪里、公開到哪里”的原則,依托福建省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福建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臺以及市縣政府網站、農業農村部門網站等多種載體與方式,做到資金政策、資金分配、項目申報、項目評審、項目實施、項目驗收“六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連城縣農業農村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