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連城縣經作站部門決算說明
按照《關于批復 連城縣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 2017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部門主要職責
(一)進行經濟作物生產發展進行規劃編制
(二)經濟作物種植試驗示范
(三)經濟作物新品種的引進、推廣
(四)經濟作物種植技術推廣、培訓、服務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經作部門包括連城縣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連城縣中藥材和菌草辦公室、連城縣農村環保能源管理站三個單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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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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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縣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 |
財政核撥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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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縣中藥材和菌草產業辦公室 |
財政核撥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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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縣農村環保能源管理站 |
財政核撥 |
3 |
3 |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一)果樹
1、2017年水果產量46171噸,新植果樹4500畝,主要品種為百香果、芙蓉李、桃、葡萄、楊梅等;
2、按縣政府要求,做好林坊鎮、蓮峰鎮、文亨鎮、北團鎮、隔川鄉、朋口鎮果樹評估工作;其中浦梅鐵路果樹評估工作已進入收尾;富地水庫果樹評估工作全面展開。
3、2017年被省農業廳列入果樹技術體系百香果綜合試驗站,在揭樂、文亨兩個鄉鎮5個百香果園進行試驗示范工作。
4、做好四堡李蕉葉病的研究與防治試驗工作,8月在四堡鎮上梖、雙泉、馬屋村發病較為嚴重的五個李園進行葉片、土壤采樣并由省農林大、農科院作營養診斷分析。
5、做好省農林大學2014級園藝專業師生來蓮實習工作并獲師生一致好評。
(二)茶葉
1、2017年底茶葉面積達7498.8畝,2017年全年產量729噸。生產基地主要在羅坊、賴源、宣和、朋口等鄉鎮。受市場不景氣影響,茶農生產積極性受挫。
2、加大茶葉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力度,今年分別在朋口、林坊、莒溪舉辦三期茶葉標準化栽培和清香型烏龍茶初制加工技術培訓班,參訓人數達320人,發放技術資料300份。
3、加強茶葉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心的同志一道深入朋口洋地明峰茶場、朋口張家營綠韻園生態農場、莒溪廈莊茶場和茶葉大戶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宣傳,通過日常巡查、檢查購買農藥、肥料等的來源、使用進行記錄,建立購銷臺賬。加強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全程追溯監管,嚴格市場管理。
4、按《龍巖茶志》編撰委員會進度要求,對《龍巖茶志》(概述、1-10章節)進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三)食用菌
1、全縣食用菌栽培袋1280萬袋,產量10618噸,主要栽培品種為香菇、平菇、毛木耳等。
2、完成葡萄藤代料栽培富硒姬菇的試驗,葡萄藤代料栽培姬菇,出菇快,出菇整齊,其二潮菇的生物轉化率達56%,而木屑栽培姬菇二潮菇的生物轉化率只有25%。通過試驗表明葡萄藤可全部代替木屑栽培姬茹,葡萄藤代料栽培對工廠化栽培姬菇更為有意義。
四、2017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7年經作部門年初結轉和結余 105.55萬元,本年收入136.67萬元,本年支出 214.306萬元,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0 萬元,結余分配 0 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 27.93萬元。
(一)2017本年收入 136.67 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減少52.71 萬元,減少27.83 %,具體情況如下:
1. 財政撥款收入 136.37 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萬元。
2. 事業收入 0 萬元。
3. 經營收入 0 萬元。
4. 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
5.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 萬元。
6. 其他收入 0.30 萬元。
(二)2017本年支出 214.306 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 59.186 萬元,增長38.15 %,具體情況如下:
1. 基本支出 113.47 萬元。其中,人員支出 103.20 萬元,公用支出10.27萬元。
2. 項目支出 100.83 萬元。
3. 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
4. 經營支出 0萬元。
5.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14.306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59.186 萬元,增長38.15 %,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統計):
(一)基本支出(項級科目)113.47 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6.88 萬元,增長17.46 %。主要原因是干部調資。
(二)項目支出(項級科目)100.83 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42.30萬元,增長72.27%。主要原因是上年項目今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萬元,本單位2017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3.4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11.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0萬元,主要是:我站為農業局下屬單位,費用由農業局支付。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本單位為事業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本單位2017年度沒有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四)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績效處要求,公開項目概況、評價過程及績效分析、存在問題和有關建議。
十、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2、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3、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4、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9、年度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