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連城縣農業局決算
目 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
四、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 ...........
十、名詞解釋...................... ...... ...... .....
按照《關于批復連財農決批【2018】1號2017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農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縣農業發展戰略,起草并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政策,參與擬訂各項涉農政策,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參與擬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指導和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建設;管理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經濟信息體系建設。
(三)指導糧食、經濟作物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現代化生產;按規定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組織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項目申報、農業專項資金的計劃安排管理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貫徹執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組織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鑒定和檢測工作,建立健全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食用菌菌種、草種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負責農業肥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植物疫病防治計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縣植物(不含森林植物)境內的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不含森林動植物)。
(八)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參與實施農科教結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的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技術引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鄉(鎮)農技員、村級農民技術員培訓與管理工作。
(九)擬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建議,依法對本縣農業資源保護、農業生產污染防治以及對農業生態環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壞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全縣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農業機械化促進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對農業機械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依法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等有關工作;依法組織農業機械產品的調查,指導農業機械作業安全和維修的管理。
(十二)承辦農業涉外、涉港澳臺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農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我縣與臺灣農業合作的有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擬訂農業利用外資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連城縣農業局包括1個機關行政科室及30個下屬事業單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
連城縣農業局 |
財政核撥 |
16 |
22 |
|
連城縣農業技術推廣站 |
財政核撥 |
10 |
9 |
|
連城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
財政核撥 |
11 |
8 |
|
連城縣土肥技術站 |
財政核撥 |
4 |
4 |
|
連城縣植保質檢站 |
財政核撥 |
5 |
4 |
|
連城縣紅心地瓜研究所 |
財政核撥 |
4 |
3 |
|
連城縣農田建設管理站 |
財政核撥 |
2 |
2 |
|
連城縣綠色食品辦公室 |
財政核撥 |
3 |
3 |
|
連城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
財政核撥 |
6 |
5 |
|
連城縣種子管理站 |
財政核撥 |
5 |
4 |
|
連城縣農產品質量監管服務中心 |
財政核撥 |
4 |
4 |
|
連城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
財政核補 |
5 |
3 |
|
縣扶貧開發服務中心 |
財政核補 |
8 |
3 |
|
縣農科教結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
財政核補 |
9 |
9 |
|
縣農民專業合作總社 |
財政核補 |
6 |
5 |
|
縣農業科學研究所 |
財政核補 |
4 |
4 |
|
縣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
財政核補 |
3 |
3 |
|
縣生豬屠宰管理執法隊 |
財政核補 |
1 |
1 |
|
連城縣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 |
財政核撥 |
6 |
6 |
|
連城縣中藥材和菌草產業辦公室 |
財政核撥 |
4 |
2 |
|
連城縣農村環保能源管理站 |
財政核撥 |
3 |
3 |
|
連城縣農業機械管理站 |
財政核撥 |
11 |
9 |
|
連城縣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 |
財政核撥 |
9 |
7 |
|
連城縣良種繁殖場 |
財政核撥 |
2 |
2 |
|
連城縣良種繁殖場 |
財政定補 |
16 |
16 |
|
中國漁政連城縣大隊 |
|
5 |
4 |
|
連城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
|
6 |
6 |
|
連城縣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
|
3 |
3 |
|
連城縣畜牧站 |
|
2 |
2 |
|
連城縣白鴨研究所 |
|
3 |
1 |
|
連城縣白鴨產業服務中心 |
|
3 |
2 |
|
連城縣水產技術推廣站 |
|
4 |
4 |
|
合計: |
|
183 |
163 |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2017年,農業局主要任務是:按照縣委、縣政府打好“三大戰役”、突破“四大板塊”、建設“三個連城”的工作部署,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力打好脫貧攻堅戰,全縣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圍繞上述任務,重點完成了以下工作:
第一、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全年預計實現農林牧漁業總產值53.21億元,比增3.4%,全市排名第二;實現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1元,比增10.0%,全市排名第一。
(一)種植業任務全面完成。全年農作物播種面積72.89萬畝,其中糧食作物面積43.61畝,總產量17.2噸;新植果樹4500畝,水果產量46171噸;茶葉面積7498.8畝,產量729噸;食用菌栽培袋1280萬袋,產量10618噸。全面完成市下達的任務指標。
(二)畜牧水產業平穩運行。全縣肉類總產量4.29萬噸、禽蛋產量1.39萬噸,比增-1.5 %、9.5%。生豬存欄18.31萬頭,肉豬出欄33.97萬頭,比增-19.3 %、-11.5 %;牛存欄4.31萬頭、出欄2.29萬頭,比增-6.5%、0.2%;家禽存欄306.07萬羽、出欄614.78萬羽,比增2.0%、9.4%。水產品產量1.82萬噸,比增4.05%。
第二、主要工作成效及措施
(一)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
1.糧食安全有效落實。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完成4個水稻工廠化機插育秧示范點建設,組織實施水稻 “五新”技術示范推廣6.11萬畝,甘薯標準化栽培7.32萬畝,全縣農作物良種覆蓋率98.3%,農作物品種優質專用率85.9%。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完成機耕面積32.52萬畝、機插7萬畝,機收14.59萬畝,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8.7%。
2.特色產業做優做強。充分發揮紅心地瓜干、連城白鴨、富硒農業等品牌優勢,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地瓜產業:推廣示范甘薯新品種62個,推廣面積1萬畝。成功入選“2017年最受消費者喜愛的中國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成功申報省級現代甘薯產業園。抓好產業資源整合重組招商,浙江蒼南金融超市服務公司已入駐地瓜干集團公司。全年加工地瓜干10萬噸,產值32億元,比增10%。連城白鴨:充分發揮閩西“八大珍、八大鮮”的品牌效益,全縣建立40個保種家系和60個選育家系,建成標準化養殖基地17家,近10萬羽連城白鴨實現了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全年出欄白鴨288萬羽,產值3.6億元。富硒農業:獲授“中國客家硒都”地域品牌,全力開展“基地與平臺建設年”活動,全年發展富硒農業種植基地2.23萬畝,富硒農產品從業人員6116人,開發硒農產品45種,實現產值5.51億元,比增96.79%。
3.園區農業、智慧農業加快發展。通過園區集聚效應,引導企業入園發展。省級農民創業園,圍繞地瓜干、連城白鴨、花卉、中藥材四大產業,重點推進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建設,16個項目完成投資2.2357億元、補助環節完成投資2293.4萬元。食品加工園區,開發面積750畝,基本完成“六通一平”,入駐企業18家,累計完成投資13.55億元,實現產值10.12億元,比增10.96 %。萬畝現代農業示范園,進一步改善示范園耕作條件,全年完成投資2300萬元,新建鋼架大棚260畝,新植鮮切花190畝,實現產值1.8億元。
4.綠色農業、生態農業大力推進。一是強化農產品質量監管。開展農藥、農資打假、農殘超標等八項專項整治,建立完善“兩個平臺”,20家農藥經營企業、42家獸藥經營企業納入平臺監管。下達鄉鎮農產品抽檢任務5100個,全年共抽檢食用農產品8425個,農殘合格率98.9%。二是大力培育農業品牌。引導扶持新型經營主體申報“三品一標”,全縣無公害農產品7個,綠色食品2個,地理標志產品3個,“三品一標”產品種植面積11.5萬畝。三是全力推進生豬養殖業污染防治。嚴格控制生豬總量,全縣控制出欄規模32.99萬頭,全面完成擬保留276家生豬養殖場標準化改造任務。
5.農業“接二連三”作用日益凸顯。一是做強做大農產品加工業。加快推進福農公司新廠房生產線、紫心薯業新生產線及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縣等重點項目建設。全縣農產品加工企業228家,省級龍頭企業13家,市級龍頭企業27家,全年農產品加工產值達80億元,增長14.12%。二是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充分發揮我縣鄉村物質與非物質資源富集優勢,推進農業與旅游、文化、健康等產業深度融合,全縣共有66個休閑農業觀光點,建成了培田古村落、朋口蘭博園、馮地三江源等16個規模較大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三是大力實施“現代農業+互聯網”。依托農村淘寶、阿里巴巴、電子產業園等電商平臺,擴大農產品線上銷售,全縣農產品電商銷售企業100家,從業人員4800余人,實現電商交易額4.6億元。
(二)脫貧攻堅任務全面完成
1.全力推進脫貧任務落實。按照“兩不愁、四保障”的要求,落實5個貧困鄉鎮、62個貧困村、6235戶貧困戶干部掛鉤幫扶全覆蓋。全縣貧困人口8110人全部實現脫貧、1個貧困鄉鎮和13個貧困村實現摘帽。
2.全心抓好產業扶貧。全縣完成特色農業帶動貧困戶示范點建設42個,占任務82.35%。完成雨露計劃培訓5456人、占市下達任務的396.8 %。47座光伏發電站已并網發電,總投資1677.28萬元,帶動755戶貧困戶。
3.扎實推進金融扶貧。完成扶貧小額信貸放款4776.9萬元,占任務3400萬元的135.09%。2016年以來,全縣累計放貸6699.19萬元,帶動貧困戶2053戶。
4.全速抓好易地扶貧搬遷。2016年易地搬遷,開工建設1784戶4505人,占任務數的100 %;建設一層1784戶4505人,占任務數的100%。同步推進2017年造福工程,省級工業園區集中安置點已入住,四堡霧閣新村集中安置點第一期建設已完工,6個市級安置點全部封頂。1800人的造福工程,省標1100人,已動工461戶1285人,已竣工392戶1101人,同步搬遷700人,已落實714人。
(三)農村改革全面深化
1.農村“三資”管理全面加強。抓好鄉鎮經管干部及村級財務培訓,培訓鄉鎮15個,培訓人員900人。開展村級財務動態、常態審計和村級財務檢查,對在同一鄉鎮任職5年以上的7名鄉鎮經管干部進行輪崗。
2.土地確權頒證任務全面完成。全面推進土地確權頒證,完成236個行政村的權屬調查,完成率100%;一輪審核公示234個村,完成率99.15%。二輪審核公示234個村,完成率99.15%。簽訂合同234個村,完成率99.15%。
3.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做好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認定新型職業農民185人、扶持15名大學生回鄉創業、培訓31名現代青年農場主、組織33名農民參加??茖W歷教育。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務,發展家庭農場1001家、農民專業合作社918家,帶動農戶6.119萬戶。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連城縣農業局年初結轉和結余18582.95萬元,本年收入21815.64萬元,本年支出27702.14萬元,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2696.44萬元。
(一)2017本年收入21815.64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減少519.6萬元,減少2.33%,具體情況如下:
1. 財政撥款收入14824.25 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萬元。
2. 事業收入0萬元。
3. 經營收入0萬元。
4.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5.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 其他收入6991.39萬元。
(二)2017本年支出27702.14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15480.15萬元,增長126.66%,具體情況如下:
1. 基本支出2027.75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875.69萬元,公用支出152.06萬元。
2. 項目支出25674.39萬元。
3. 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 經營支出0萬元。
5.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0755.69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 12063.73萬元,增長138.79%,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統計):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67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36.4萬元,下降84.52%。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二)事業運行1286.01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452.66萬元,減少26.03%。主要原因是調資少。
(三)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663.18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444.94萬元,增長203.88%。主要原因是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等項目支出增加。
(四)病蟲害控制518.45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82.37萬元,增長19.80 %。主要原因是用于病蟲指數、監測等方面支出增加。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61.82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129.09萬元,下降67.62%。主要原因是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的支出減少。
(六)執法監管20.07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0.87萬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農業執法監管檢查支出增加。
(七)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14.23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31萬元,增長10.11%。主要原因是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支出增加。
(八)穩定農民收入補貼3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穩定農民收入補貼項目支出增加。
(九)農業結構調整補貼121.69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84.03萬元,增長223.16 %。主要原因是農業結構調整補貼項目支出增加。
(十)農業生產支持補貼288.27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833.5萬元,下降81.76%。主要原因是農業生產支持補貼項目支出增加。
(十一)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368.83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30.91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是用于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方面工作支出減少。
(十二)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53.56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53.5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項目支出增加。
(十三)其他農業支出600.38萬元,較2016年決算減少157.39萬元,減少20.77%。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農業方面支出減少。
(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1萬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十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8184.1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6042.67萬元,增長210.58%。主要原因是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增加。
(十六)生產發展3016.49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2478.37萬元,增長460.56%。主要原因是用于生產發展支出增加。
(十七)社會發展1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 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社會發展項目方面支出增加。
(十八)扶貧貸款獎補和貼息564.98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80.25萬元,增長46.85%。主要原因是扶貧貸款獎補和貼息項目支出增加。
(十九)其他扶貧支出4512.01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4102.81萬元,增長1002.65%。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貧支出力度加大支出增加。
(二十)農村危房改造450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45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用于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程完工支出增加。
(二十一)海盜和海域保護0.14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0.1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海盜和海域保護支出增加。
(二十二)其他海洋管理事務支出15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海洋管理事務支出增加。
(二十三)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支出0.8 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0.8萬元,增長100%。主要用于農機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及檢驗,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和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防范農機事故發生,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本單位2017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86.01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122.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51.3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82萬元,同比下降52.43%。具體情況如下:
?。ㄒ唬┮蚬鰢ň常┵M0萬元,2017年本單位組織出國團組0個,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團組0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0人次。與2016年相比, 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7.6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運行費4.2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0輛。與2016年相比,公務用車購置費和運行費分別減少35.95%,主要是: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費等方面支出減少。
(三)公務接待費5.14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上級項目督查、審計、公務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動,累計接待143批次、接待總人數685人。與2016年相比, 公務接待費支出下降57.83%,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資,上級項目督查、審計、公務接待等方面支出減少。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7.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2.30%,主要是:厲行節約。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6.8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6.8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1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8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連農〔2018〕308號
2017年度連城縣農業局縣級專項經費
績效評價報告
縣財政局:
根據《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連城縣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連政辦{2013}261號)、《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城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連政辦{2013}260號)等文件,我局認真做好2017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自評工作并形成報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連城縣農業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行政單位,經費由縣財政核撥,連城縣農業局包括1個機關行政科室及16個下屬事業單位。
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縣農業發展戰略,起草并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政策,參與擬訂各項涉農政策,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參與擬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指導和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建設;管理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經濟信息體系建設。
(三)指導糧食、經濟作物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F代化生產;按規定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組織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項目申報、農業專項資金的計劃安排管理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貫徹執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組織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鑒定和檢測工作,建立健全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食用菌菌種、草種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負責農業肥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植物疫病防治計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縣植物(不含森林植物)境內的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不含森林動植物)。
(八)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參與實施農科教結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的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技術引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鄉(鎮)農技員、村級農民技術員培訓與管理工作。
(九)擬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建議,依法對本縣農業資源保護、農業生產污染防治以及對農業生態環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壞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全縣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農業機械化促進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對農業機械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依法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等有關工作;依法組織農業機械產品的調查,指導農業機械作業安全和維修的管理。
(十二)承辦農業涉外、涉港澳臺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農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我縣與臺灣農業合作的有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擬訂農業利用外資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項目基本情況:預算安排115萬元,本年投入了115萬元。1.農村規模經營貸款擔保貼息資金:完成全縣貸款1339.9萬元,包含涉農企業、合作社種養大戶等82家。2.種植冬種紫云英4萬畝,進行油菜、中豌豆系列示范試驗。3、開展種子儲備情況,調進水稻種子7.2萬斤。保證種源充足。
二、項目實施基本情況
2017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省市縣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戰略部署和“三農”工作目標,全面深化農村各項改革,深度融合一二三產,全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努力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全縣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根據(連財預〔2017〕1號)精神,特立此項目。
三、項目績效分析
(一)項目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自評指標體系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
一級指標分別是投入(30%)、產出與效益(30%)、項目管理情況(40%);
二級指標分別是資金落實情況、實際支出情況、產出數量、產出質量、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可持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目標管理、組織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
三級指標分別是成本控制率、資金到位率配套資金到位率、資金使用率、支出規范性、產成品、目標完成質量、項目成本控制、預期效益和目標實行情況、資金、機構的后續管理、滿意度調查、目標的合理性、目標完成率、完成的及時性、管理制度保障、支撐條件保障、資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財務制度健全性、財務管理有效性。
項目評價方法為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
(二)項目目標完成情況
全年實現農林牧漁業總產值53.23億元,同比增長3.9%;實現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3元,同比增長9%。
1. 種植業任務全面完成。嚴格落實糧食生產責任制,制定糧食生產指導計劃,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糧食生產任務;認真實施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補貼金額2000.85萬元;預計全年農作物播種面積72.89萬畝,其中糧食作物43.61萬畝,總產量17.2萬噸。積極推進糧食產能區建設,實施水稻“五新”示范推廣面積6.11萬畝;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98.3%以上;全面提升水稻、地瓜全程機械化水平,完成機耕面積32.52萬畝、機插面積7萬畝、機收面積14.59萬畝,水稻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8.7%。
2. 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快推進17個鄉(鎮)開展快速農殘檢測,建立完善“兩個平臺”,20家農藥經營企業、42家獸藥經營企業納入平臺監管,下達鄉鎮農產品抽檢任務5100個,抽檢食用農產品8425個,農殘合格率98.9%,全面完成市里下達我縣的改造任務。
3. 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培育好、扶持好新型經營主體,目前累計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875家,社員3.03萬人;深入開展示范社、示范農場創建,力爭培育縣級以上示范社20家、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10家;完成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培訓,認定新型職業農民150人以上,做好大中專學生為回鄉農業創業引導扶持,繼續安排30戶新型職業農民為“五新”示范戶。
4.大力提高土壤有機質提升(綠肥種植)項目的實施。今年我縣雙季稻及單季稻主產區,選擇在冬閑田面積大、有種植綠肥歷史與傳統、地方積極性高的17個鄉鎮組織實施綠肥種植。全縣建立連片種植100畝以上的中心示范片16片、50畝以上中心示范片6片,面積2705畝。
(三)項目績效分析
通過項目績效實施,促進農民減本增收,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農業生產能力 ,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拓展農機服務領域,壯大農機服務組織,提高農機手的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發生 。
實施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以下三個方面問題:
1、資金使用管理方面: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方面扣0.5分。
2、預期效益和目標實行情況方面:項目成本控制方面,主要是因為專項經費項目支出預算不足,開展業務成本增加,業務量增大,下鄉多,人員成本相應增加,項目實際成本超出成本控制扣0.5分。預期效益和目標實現情況主要是因為上級部門下達的有些任務偏高,有點偏差扣1分。滿意度調查方面,群眾滿意率95%扣0.5分。
3、項目立項規范性方面:目標設立不夠完善,組織管理方面支撐條件保障經費有限,不夠完善扣1分。
自評總分96.5分,為優秀等級。
(四)項目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存在主要問題:工作開展不平衡,個別鄉鎮認識不夠,存在“上熱下冷”現象;存在生產指導不夠到位的情況,個別鄉鎮還存在“重種輕管”現象;缺乏工商資本投入,特色產業大而不強;監管措施不力,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嚴峻,檢測體系建設尚未完善,檢測人員業務水平亟待提高,農業面源污染問題和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項目建設難度加大,項目建設經費嚴重不足,影響項目工作正常開展。
改進措施:重點抓好紫云英綠肥田間管理措施,加強項目實施督查檢查與技術指導;加快農業結構調整,確保農業提升增效;加大特色農業營銷招商;加快提升農產品質量供給水平。
四、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 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項目實施督查檢查與技術指導,扎實抓好我縣紫云英冬季生產的各項工作,確保獲得高產;通過項目的實施,真正實現“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減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的目標,為現實“農業部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作出應有的貢獻。
2.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全面落實糧食生產首長責任制,穩定糧食播種面積45萬畝,實現糧食總產16萬噸以上。一是全力抓好糧食產能區減少,實施水稻工廠化育秧示范點及4.2萬畝水稻“五新”集成技術推廣項目減少,提高農業生產集約化水平。二是以糧食高產創建為抓手。三是加大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推廣力度,充分發揮農業機械化的應有效益。
3. 加快提升農產品質量供給水平。強化質量安全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確保農產品農殘合格率達99%以上。抓好重大疫病防控。
4.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深入開展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創建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引導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規范發展,力爭發展合作社100家,發展家庭農場100家,培育新型職業農民240人、認定新型職業農民150人、雨露計劃培訓1200人。
5. 積極發揮農業“接二連三”作用。做大做強農產品加工業,重點實施好農產品場地初級工和農產品固定投資等項目。發揮園區效應,加快產業集聚發展;加大特色農業營銷招商。
十、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2、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3、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4、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9、年度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