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歲末年初企業生產經營旺季,安全風險處于高位,打擊遏制非法生產需常抓不懈。為進一步推動各地區、有關部門、企業單位和社會公眾深刻認識化工非法生產的嚴重危害性和“打非”工作的嚴峻復雜性,舉一反三提升社會安全意識,保持嚴查嚴治高壓態勢,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急管理部繼今年5月、9月分別公布一批化工非法生產典型案例后,近日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1
2025年7月23日,河南省新鄉市某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經群眾舉報并調查發現,新鄉市獲嘉縣某化工有限公司租賃新鄉市某染色紡織有限公司閑置廠房,后又非法轉租廠房、出租設備給新鄉市某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新鄉市某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非法生產3-甲基-2-硝基苯甲酸,違規動火作業,發生爆炸事故。屬地應急管理等部門正依法對非法生產組織方新鄉市某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廠房設備非法出租方新鄉市獲嘉縣某化工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非法銷售方新鄉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等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2025年8月22日,屬地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新鄉市某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某、法定代表人王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2
2025年4月22日,山東省菏澤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調查發現,菏澤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辦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未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等情況,在非法生產疊氮化鋇過程中,不銹鋼工具與疊氮化鋇濾餅撞擊或摩擦引發爆炸。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正依法對菏澤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長王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2025年4月25日,屬地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菏澤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生產部總監丁某某、安環部總監田某某、銷售部總監魏某某等4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