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第219號)《龍巖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民營經濟促進法涉及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巖人大常辦〔2025〕24號)和上級工作的要求,對我縣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二、文件制定過程
根據工作要求,由縣司法局向相關部門征集清理意見。遵循“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由相關起草部門提出初步清理意見報送縣司法局,縣司法局對初步清理意見進行匯總、審查,對意見不一致的個別文件征求意見,再次匯總后向涉及單位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一致意見。
經過審查、征求意見等過程,形成清理結果,擬決定廢止、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5件,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3件。
三、關鍵詞詮釋
無
四、文件主要內容
決定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5件,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3件。
凡列入廢止或失效目錄的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均不再作為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依據。凡列入修改目錄的規范性文件,由各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時進行修訂,并按程序批準后重新發布。
五、文件解讀主體、方式
解讀單位:連城縣司法局
解讀人:張宙 聯系電話:0597-3121930
解讀方式:電話解讀
解讀時間: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六、其他應當補充說明的內容
無
- 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5年縣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2025-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