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城縣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9月29日印發了《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城縣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連政辦規〔2022〕9號),現就有關制定情況作出以下說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采礦行為,保護我縣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規范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信訪工作條例》、《龍巖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暫行)》(巖市安委〔2021)8號)和《龍巖市自然資源局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過程
該文件由縣自然資源局起草,通過連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征求意見,未收到反饋意見。經縣自然資源局法制機構審核后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先后通過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會議、縣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根據會議討論意見修改完善后印發。
三、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舉報的獎勵范圍、舉報途徑、獎勵條件、原則和獎勵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