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連城縣人民政府(連政綜〔2026〕7號)文批準,連城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連城縣西城文教衛生綜合服務區B-07(1)(3)等兩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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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編號 |
地塊名稱 |
用地用海分類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批準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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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5-19 |
連城縣西城文教衛生綜合服務區B-07(1)(3)地塊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體育用地—體育場館用地 |
體育用地—體育場館用地(體育場館建筑) |
50年 |
連政綜 〔2025〕1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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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5-20 |
連城縣城區C4-05(3)地塊 |
商業服務業用地—商務金融用地 |
商服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商務服務用地,經營性辦公場所等) |
40年 |
連政綜 〔2025〕163號 |
P2025-19地塊東至規劃公園用地,南至西城實驗小學,西至乾景花園,北至蓮南路;P2025-20地塊東至規劃路、南至豸龍大酒店、北至學府路、西鄰縣法院宿舍(具體位置見用地紅線圖)。
二、地塊主要規劃設計條件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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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規劃用地面積 (㎡) |
出讓用 地面積 (㎡) |
計容建筑 面積(㎡) |
建筑系數(%) |
容積率 |
綠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規劃設計條件 通知書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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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5-19 |
10625.78 |
10625.78 |
≤2125.16 |
≤25 |
≤0.2 |
≥35 |
≤12 |
連自然資 〔2025〕1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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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5-20 |
6223.69 |
6223.69 |
≤11202.64 |
≤45 |
≤1.8 |
≥20 |
≤18 |
連自然資 〔2025〕166號 |
備注:P2025-19地塊,計容建筑面積≤2125.16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積716.83平方米,具體以經核實的有資質測繪單位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
P2025-20地塊,計容建筑面積≤11202.64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積1696.77平方米,具體以經核實的有資質測繪單位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
土地開發狀況:本次出讓的地塊按現狀土地條件出讓。
三、參加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報名,但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和未履行出讓合同相關條款或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未經報名并交競買保證金的沒有競買資格。
四、競買保證金、起始價和加價幅度
(一)本次拍賣出讓地塊出讓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加價幅度如下表:
表3: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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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出讓起始價 |
競買保證金 |
拍賣階段加價最低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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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5-19 |
1430 |
286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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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5-20 |
2270 |
454 |
50 |
(二)符合競買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截至日2026年2月3日16:30時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到保證金賬戶時間為準),以取得競買資格。
五、拍賣資料的索取及地塊踏看方式
(一)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3日工作日期間,有意競買人可到我局開發利用股咨詢出讓地塊的相關情況、索取相關資料。
(二)有意競買人應自行踏看申請競買的具體宗地,了解競買宗地的土地利用條件,在申請報名時需提交《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3日16:30時止(節假日除外)在我局開發利用股報名。
(二)競買申請方式:申請人應在2026年2月3日16:30時之前持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護照、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參加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競買申請表(應攜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逾期未辦理報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買。申請人應當認真參閱《須知》,申請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則視為接受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定,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三)報名須交款項:整宗地競買保證金(詳見表3)應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存入以下賬戶,并由申請人自行至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連城分中心(連城縣蓮峰鎮蓮中南路76號寶龍廣場三樓3C1至3C5,聯系電話:0597-8912803)開具競買保證金繳交票據,賬戶名稱: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連城分公司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城支行,賬號:35050169750709188188;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城縣支行,賬號:935004010011838906;
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城支行,賬號:0000016541850012;
連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賬號:9090810010010000107383。
(四)拍賣時間、地點:2026年2月4日上午10時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連城分中心(連城縣蓮峰鎮蓮中南路76號寶龍廣場三樓3C1至3C5)。
七、其他事項
(一)上述兩宗地塊成交后,競得人須與連城縣自然資源局當日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須與連城縣自然資源局正式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二)上述兩宗地塊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繳50%的出讓金(含繳納的競買保證金),6個月內繳清余款。以上截止時間遇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提前。
(三)交地時間:上述地兩宗塊交地時間均為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2個月內交地。若受讓人未按時繳清出讓金,則交地時間按滯納金繳清之日起相應順延。
(四)競買(價)增幅:詳見《出讓地塊競買保證金、起始價、加價幅度一覽表》。
(五)建設期限:上述兩宗地塊競得人(受讓人)應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內動工建設,并在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
(六)P2025-20地塊內建成的建筑物由競得人整體持有,不得銷售(含整體銷售或分割銷售),可整體轉讓,整體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七)P2025-19地塊是帶地上建筑物出讓,競得人競得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后,不得改變原主體結構。該地塊已建建筑情況及用地情況詳見《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連城縣西城文教衛生綜合服務區B-07(1)(3)規劃條件的意見》(連自然資〔2025〕148號);P2025-20地塊是帶地上建筑物出讓,競得人競得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后,若需改變主體結構或拆除原地上建筑物,須經縣級相關部門同意,改擴建方案應符合《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連城縣城區C4-05(3)地塊規劃條件的意見》(連自然資〔2025〕166號)要求。P2025-20地塊已建建筑情況及用地情況詳見連自然資〔2025〕166號文件。
(八)上述兩宗地塊已建部分競得人繳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費用后可直接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書。未建部分應分別按《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連城縣西城文教衛生綜合服務區B-07(1)(3)規劃條件的意見》(連自然資〔2025〕148號)、《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連城縣城區C4-05(3)地塊規劃條件的意見》(連自然資〔2025〕166號)進行規劃建設,并依法辦理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土地交付給競得人后,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隊、人防辦、氣象局、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等單位根據部門職責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九)稅費:上述兩宗地塊成交款不含出讓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辦證費等相關政府規定費用。政府規定費用由競得人另行繳納。
(十)本次公開拍賣出讓的其他約定事項詳見《須知》,有關具體情況可向我局開發利用股咨詢。
聯系方式: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開發利用股
聯系人:謝女士
聯系電話:0597-3320230
聯系地址:連城縣蓮峰鎮東環北路28號
(十一)本公告查詢網址:
1.中國土地市場網:http://www.landchina.com/
2.連城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591papa.com/
3.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特此公告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