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連城鋰電池產業園基礎
設施建設項目三號廠區設計方案調整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條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和《福建省城鄉規劃信息公開公示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我局現將連城縣工貿發展有限公司報送的《連城鋰電池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號廠區設計方案》調整內容進行公示,征求公眾及利害關系人意見。
公示地點:1、項目所在地。2、連城縣自然資源局公示欄。3、連城縣政府網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時間:2023年 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示期十天。
公示期限內,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討論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來信、來電或發送電子郵件向連城縣自然資源局工程規劃股反饋(通訊地址:福建省龍巖市連城縣蓮峰鎮東環北路28號,郵編:366200,聯系電話:0597-3320383,電子郵箱:lcxgcghg@163.com)。
附件:《連城鋰電池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號廠區設計方案》調整內容。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