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設、施工、監理及勘察設計單位:
根據《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3年施工圖審查質量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龍建設函〔2023〕19號)文件要求,我局通過“雙隨機”方式依法對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及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采取“雙隨機”方式抽取7個項目,重點檢查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已審查合格的勘察設計文件是否滿足國家工程建設標準;設計文件是否滿足綠色建筑、建筑節能、結構抗震、無障礙設計等要求。經檢查,部分勘察資料未提供原始資料的保存歸檔,可追溯性說明等問題;建筑設計質量主要存在設計深度不足及違反一般規范要求等問題。
二、檢查意見
1.對本次抽查發現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執行情況問題的連城縣職業技術教育實訓基地項目、連城縣民兵訓練基地項目(見附件1),請建設單位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對該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于10日內將有關處理情況書面報告住建局建筑業股。
2.對本次抽查發現勘察設計存在問題的連城縣朋口中心小學北部校區、連城縣全域旅游項目(一期)、連城縣第一中學蓮北分校項目、美倫山水翰林苑一期、宸洲·壹品公館項目(見附件2),請勘察設計單位對存在問題逐條進行整改,施工圖修改完后重新送審查機構審查。整改完畢后將書面材料于6月12日前將書面反饋住建局建筑業股。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強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管理,把好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質量監督關,未按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驗收的項目不得辦理工程驗收備案,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房屋施工、銷售現場公示建筑節能信息其目的是發揮社會公眾監督和對購房者的承諾,應嚴格執行。施工單位應嚴格按審查合格的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設計文件施工,按要求做好節能材料進場復驗,嚴格按節能標準施工,監理單位應履職到位,做好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和進場材料的質量控制。
2.各有關主體責任單位應按《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411-2019)及《福建省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標準》(DBJ13-298-2018)進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工程驗收,嚴格把好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關。各勘察設計單位應加強勘察設計質量,強化勘察設計主體責任,落實崗位質量責任,特別是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注冊職業人員責任,嚴格簽章管理,加強各專業協同合作,確保設計質量和編制深度符合要求。各施工圖審查機構要提升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審查人員培訓,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
附件:1.抽查項目在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2.抽查項目在勘察設計質量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連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31日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網站標識碼:3508250002 閩公安備:35082502000108 閩ICP備140173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