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升各級河長履職能力,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蓮峰鎮召開2025年下半年河長制工作培訓會。
一、管護機制方面。會議對河長制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在核心工作目標任務上,明確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加強執法監管六項任務;在巡查工作上,要求重點查看河面河岸河面保潔、水體質量、排污口設置、河湖“四亂”等主要內容;基層河長落實好對河湖存在問題“巡查+反饋+跟蹤”三個到位管護機制。
二、問責機制方面。會議著重強調責任落實與監督問責。強調各級河長作為河湖管理保護的關鍵力量,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明確《龍巖市實施河長制條例》中考核與問責條款,指出市、縣、鄉三級河長若存在未按規定巡查、未及時處理問題、未落實整改要求等怠于履職行為,將依法依規予以問責或處分,村級河長怠于履職也將采取相應處理措施,通過嚴格問責機制推動護河、管河工作落地見效,不斷改善水環境,提升水域水質。
三、巡查監管方面。會議強調要充分發揮河道專管員的“前哨”作,河道專管員要明確職責,每日要按河道專管員工作流程,認真履職,發現問題即時上報,跟蹤落實問題。強調要加強對河道專管員的日常工作監管,提高巡河護河工作成效,落實好績效考評制度和問題倒查及問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