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19-0300-2026-00001
- 備注/文號:連水〔2026〕14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5
- 內容概述: 連城縣水利局關于印發《連城縣水利局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2026年修訂)》的通知
局屬各股室、下屬各事業單位:
《連城縣水利局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2026年修訂)》已于2026年3月修訂完成,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連城縣水利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連城縣水利局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
(2026年修訂)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精神和關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踐行“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理念,推進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提升快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災害各項防范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二)編制依據
根據《連城縣水利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連委辦發〔2019〕28號)和《連城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印發連城縣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的通知》(連政防指〔2025〕6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防抗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水利局防御洪水、臺風、干旱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時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
成立縣水利局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庫、山塘、堤壩安全工作,領導全局的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組長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江炳華擔任,常務副組長為局水旱災害防御工作分管領導、總工程師江彬,副組長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慶生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廣西,成員為其他局領導和各股室(中心、站)負責人。同時,依托相關業務科室,設立2個應急工作組(防汛抗旱防汛臺風工作組和綜合協調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長由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局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人員組成。
(二)專項應急工作組職責
1.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組
主要職責:依據雨情、水情、旱情信息,預測汛情、水情、旱情發展趨勢,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防臺風調度,指導山洪災害干旱防御相關工作。負責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重大險情處置。承擔暴雨、洪水、臺風、干旱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指導總裝機5萬千瓦以下水電站、有防汛任務的山塘做好安全度汛工作。指導各鄉(鎮)農村抗旱供水保障工作下設水庫調度專家組和工程搶險專家組,根據水利工程險情或水情程度,派出專家組赴一線協助指導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組 長:羅慶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 組 長:羅廣西 (黨組成員、副局長)
牽頭股室:水利規建與監督股
成 員:謝運春 馬玉梅 黃天賜 楊仁友 劉美斌 詹德煌 藍萬春 謝賢敏 劉 攀 林宇環 胡焜隆
2.綜合協調工作組
主要職責:承辦縣水利局防汛抗旱防臺風日常工作。負責應急期間防汛抗旱防臺風綜合協調工作。對接省水利廳、市、縣防指及局工作組工作動態,負責各應急工作組協調聯絡。保障雨水情監測系統平臺正常運行,負責監測雨水情信息,審核并及時報送汛情水情信息。負責山洪災害、干旱災害防御監測和預警。負責水工程災情險情及因災損失情況的收集、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統計匯總、核實和上報水利防汛抗旱防臺風投入(資金、物資、人力)情況。負責縣水利局防汛抗旱防臺風資金調度、通信、網絡、視頻會議和網站的技術保障等。負責車輛和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組 長:江 彬 (總工程師)
副 組 長:鄧少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連招 (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發展中心主任)
牽頭股室:水行政事務股
成 員:馬 川 鄒春祥 曹慶智 吳允鈞 吳領熙 黃水生 羅圣坤 邱仁秀 李小燕 劉進文
三、嚴格落實防汛叫應機制
山洪災害風險預警信息實行逐級“叫應”,誰預警、誰“叫應”的剛性工作機制:
1.分級“叫應”要求:我局發布橙色及以上級別預報預警,由值班人員通過電話等方式逐級“叫應”相應鄉鎮分管水利負責人;發布橙色及以上級別短臨預警,須電話通知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主要或分管負責人、受影響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并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多種渠道將預警信息傳遞至基層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發布紅色短臨預警時,必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縣級防指指揮長。
2.響應與反饋要求:建立“叫應”臺賬,全程記錄叫應時間、對象、回復內容及處置進展,做到“有叫必應、應必留痕”;對未及時響應、遲報漏報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督辦通報,情節嚴重的依規追究責任。
3.信息匯總上報:鄉鎮(街道)負責統計轄區內預警發布、山洪發生、轉移避險等情況,及時報送縣級水利部門和縣防指,縣級水利部門按要求逐級匯總上報,確保信息上下貫通、協同處置。
四、響應級別及啟動
根據《連城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印發連城縣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的通知》(連政防指〔2025〕6號),按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應急響應分為Ⅳ、Ⅲ、Ⅱ、Ⅰ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級別最高。我局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工作響應參照此響應分級,當縣防指啟動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響應時,我局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同步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五、響應行動
(一)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應急響應行動由領導小組一名副組長指揮,召開各應急工作組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和局下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參加防汛抗旱防臺風專題會議,傳達省、市、縣防指和省水利廳相關文件、會議精神,分析、研判當前形勢,部署我局防御臺風、暴雨、洪水和干旱工作。根據汛情發展變化,適時主持召開專題辦公會,研究部署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2.局機關加強值班力量,局下屬各事業單位加強應急值守。
3.值班人員要與縣防指溝通、聯絡,及時傳達防御臺風、洪水、干旱工作要求和上級領導指示,反饋應急響應動態。
4.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工情。負責組織和督促各鄉(鎮)、各管理單位加強水利工程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水庫調度專家組上崗到位,加強河道、水庫(電站)、堤防、山洪災害監測預警,提出防洪調度方案,并根據授權組織實施。視情派出工作組,赴一線協助指導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5.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二)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在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工作要求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1.應急響應行動由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視情協助指揮。及時召開局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及時傳達省、市相關文件、會議精神,分析、研判當前形勢,部署全縣水利工程防御暴雨、洪水、臺風和干旱工作。
2.縣水利局工作以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為重點,局機關加強值班力量,局下屬各事業單位加強應急值守。局機關工作人員、局下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在崗待命。如確需外出,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需經局主要領導批準,股級以上干部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其他人員須經股室負責人批準。
3.根據縣防指應急要求視情派員駐縣防指聯絡。
4.視情派出局領導到掛鉤鄉(鎮)指導檢查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5.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特別是水庫大壩、重要堤防的巡查監測與險情處置,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水庫調度專家組視情進駐縣防指,提出水工程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根據授權組織實施。
7.各應急工作組由副組長主持并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在Ⅲ級應急響應行動工作要求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1.應急響應行動由領導小組組長24小時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協助指揮。立即召開局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迅速傳達貫徹省、市相關文件、會議精神,進一步分析、研判當前形勢,立即部署全縣水利工程防御暴雨、洪水和干旱工作。根據汛情、水情發展變化,適時主持召開專題辦公會,再研究、再部署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2.縣水利局以防汛抗旱搶險抗臺風救災工作為中心,各應急工作組24小時值班值守。
3.根據縣防指要求派局領導進駐縣防指開展工作。
4.組織指導各類水利工程特別是水庫大壩、重要堤防的巡查與監測。督促指導相關地區做好重點防洪工程、病險水庫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以及水庫、堤防險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密切監視重要防洪工程、重點病險水庫和在建防洪工程的運行情況,并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調度和搶險的意見建議。
5.水庫調度專家組進駐縣防指,根據授權做好山峰、大灌、龍潭、福地等中型水庫的防洪、抗旱調度工作。
6.根據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需要,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赴一線,協助指導防洪防臺風工作。
7.各應急工作組由組長主持并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四)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在Ⅱ級應急響應行動工作要求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1.應急響應行動由領導小組組長24小時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協助指揮。緊急召開局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立即傳達貫徹落實省、市、縣防指和省水利廳、市水利局和縣委縣政府相關文件、會議精神、指令等決策、部署,分析、研判當前嚴峻形勢,采取有效措施落實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和搶險救災工作,指導各險工隱患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汛情、水情發展變化,適時主持召開專題辦公會,再研究、再部署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2.縣水利局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全局總動員,全力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全局所有干部職工24小時在崗待命。
3.督促指導相關地區做好水庫、堤防險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重點防洪區域、保障部位、出險工程的應急抗洪搶險技術意見。密切監視重要防洪水庫、重點病險水庫和在建防洪工程的運行情況,并及時向縣防指報告。
六、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我局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隨縣防指響應級別的調整和終止同步或視情適當延后調整和終止。
考慮到洪澇、干旱災害的滯后性,響應終止后,仍要加強對洪澇、干旱災害防御工作。要繼續做好后續的統災、報災、救災救助相關工作,直至災情結束、險情解除。
七、保障措施
(一)應急響應啟動后,縣水利局各項工作均應服從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需要。
(二)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組負責的工作體制,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應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合理調配人員,全面落實防洪防臺風應急任務。
(三)局機關和局下屬各事業單位必須把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工作納入各自的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人員,保證應急期間及時到崗到位。加強人員的培訓和預案演練,局相關股室人員要積極學習相關知識和防汛抗旱防臺風業務,將積極鼓勵和支持干部參加省、市、縣舉辦的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局機關干部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的業務水平。
(四)縣水利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均有參加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的責任和義務,在汛期及干旱時期必須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應急響應期間應隨時按要求參加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工作。
(五)實行局領導掛鉤鄉(鎮)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加強對水利行業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了解水利行業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動態和要求,督促指導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
八、應急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各相關單位和應急工作組應及時開展應急響應行動評估和總結反思工作,相關材料報河道水庫服務中心。
九、附則
本預案由連城縣水利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
時修訂。若相關人員職務變動或崗位調整,由其繼任人員自動接任相應防汛叫應及應急處置職責,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本預案(修訂)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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