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全縣12315平臺共接收投訴舉報咨詢1377件,同比上升32.92%。其中,投訴1008件,同比上升26.95%,占比73.20%;舉報369件,同比上升53.75%,占比26.80%;咨詢0件,同比下降100%。
從平臺數據接收方式來看,撥打12315熱線電話及微信小程序仍是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的主要方式。通過微信小程序491件(占35.66%)、熱線電話接受咨詢、投訴舉報440件(占31.95%)、來函180件(占13.07%)、互聯網平臺137件(占9.95%)、APP92件(占6.68%),其他方式37件(占2.69%)。
二、投訴情況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全縣12315平臺共接收投訴1008件。
(一)從投訴問題來看,投訴量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393件、售后服務115件、合同72件、質量58件、不正當競爭54件,合計占比68.65%。
(二)從商品投訴來看,投訴量較大的主要有:食品(526件)、服裝和鞋帽(41件)、家居用品(19件),裝修建材(9件)通訊產品(8件),合計占比59.82%。
(三)從服務投訴來看,投訴量較大的主要有:金融服務(108件)、互聯網服務(44件)、餐飲和住宿服務(25件)、電信服務(7件)、文化娛樂體育服務(4件),合計占比18.65%。
(四)投訴熱點分析。一是食品安全問題,主要是食物里有異物、保質期內霉變、虛假宣傳、標簽標識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等問題要求賠償。二是售后問題,網絡購物下單后商家長時間不發貨、虛假發貨、聯系不上商家、退貨不退款、商家不履行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承諾有運費險而實際沒有等。三是質量問題,對遠程購物的商品質量不滿意、貨不對板、假冒偽劣商品、“三無”產品、商家對商品質量問題不理會等要求商家賠償。四是不正當競爭問題,商家利用好評返現虛假營銷、作出讓消費者誤解的商業宣傳、宣傳與實際不符的商品,誤導消費者購買從而要求商家賠償。
三、舉報情況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全縣12315平臺共接收舉報369件。經核查,立案20件,按時核查率100%。
(一)從舉報問題來看,排名前五位的分別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144件、不正當競爭行為47件、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40件、廣告違法行為16件、標準化違法行為16件,
合計占比71.27%。
(二)從舉報商品來看,舉報量較大的主要有:食品(231件)、家居用品(29件)、服裝鞋帽(6件),合計占比72.09%。
(三)從舉報服務來看,舉報量較大的主要有:金融服務(17件)、餐飲和住宿服務(11件)、美容美發洗浴服務(8件)、教育和培訓服務(4件),合計占比10.84%。
(四)舉報熱點分析。一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144件(占39.02%),主要反映虛假宣傳、標簽標識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購買的食物不新鮮有異味、食物中有異物等問題。二是不正當競爭行為47件(占12.74%),主要反映商家利用好評返現虛假營銷、作出讓消費者誤解的商業宣傳、宣傳與實際不符的商品等問題。三是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40件(占10.84%),主要反映商家夸大效果欺騙、誤導消費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商家不履行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等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等問題。
連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