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14-0100-2025-00004
- 備注/文號:連人社〔2025〕215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4
- 內容概述: 中共連城縣委組織部 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人社部發〔2023〕6號,以下簡稱《考核規定》)、《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140號)和《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龍人社〔2023〕398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我縣202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范圍和對象
全縣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含機關工勤、參公工勤)。
經批準或備案,參與縣委征地、反詐、產業招商等專項工作的干部(抽調時間在6個月以上),駐村第一書記、縣管科級事業干部由縣委組織部考核,另行組織。
二、年度考核的內容、檔次、標準、程序和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內容、檔次、標準、程序按照《考核規定》有關要求執行。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結束后,將考核結果按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備案審核,備案審核時間最遲不超過2025年3月31日。各類學校按學年開展年度考核工作的,考核周期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在下一學年開始3個月內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將考核結果報縣人社局備案審核。
三、年度考核優秀比例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檔次人數以實際參加考核人數核定,實際參加考核人數少于5人的單位,三年申請一次優秀指標。
(二)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本單位應參加年度考核人數的20%,優秀檔次名額應當向基層一線、艱苦崗位、獲得表彰獎勵的人員傾斜。受市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獲得集體嘉獎以上獎勵或單位績效考核獲得優秀檔次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可以按考核人數的25%確定。單位績效考核不合格或問題較多、被問責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一般不超過15%。
(三)受市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獲得集體嘉獎以上獎勵或單位績效考核獲得優秀檔次的事業單位,若該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或受勞動教養、被判處刑事處罰,按以下辦法掌握:若受處分對象為單位主要負責人,該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按15%執行;若受處分對象不是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該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按20%執行。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其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統一管理、年度考核合并進行的,該事業單位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按主管部門的優秀比例執行。屬分開管理、分別組織的,按各自核定的優秀比例執行。
四、年度考核結果運用
年度考核結果運用按照《考核規定》執行。年度考核評為優秀檔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嘉獎,按有關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
五、其他事項
(一)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申報材料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將優秀比例申報材料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批準后執行。擬提高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的事業單位須提供符合提高優秀比例情形的相關佐證材料。未按規定執行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的事業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后才能辦理與年度考核相關的其他日常業務。
(二)援藏、援疆、援寧等對口支援人員由受援單位進行考核,按中央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對新入職工作人員,請區分是否初次就業,對照《考核規定》第三十七條開展考核。
(四)女職工休產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正常參加年度考核,按實際表現情況確定檔次,不得以工作時間不足為由不確定檔次或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檔次。
(五)當年度退休人員,不列入考核對象。
(六)失信人員年度考核不得為優秀。
(七)考核結果運用請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執行,對基本合格及以下的請注意與崗位等級相關條款。
(八)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申報需報送的材料。
1.優秀比例申報
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使用申報表(一式二份);②年度考核人員花名冊;③年度考核不在本單位人員花名冊;④單位獲得表彰的有關文件(復印件)。
2.考核結果備案
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使用申報表;②年度考核結果匯總呈報表(一式二份);③年度事業考核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一式二份,紙質和電子檔excel);④考核對象參加當年度學法考試情況;⑤年度考核不在本單位考核人員花名冊(一式三份);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聘期)考核登記表;⑦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三份)。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考核規定》和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年度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指導,確保年度考核工作按期順利完成;要增強年度考核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確??己私Y果客觀、公正,最大限度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嚴格執行政策。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不得擅自突破考核優秀比例,不得擴大考核基數范圍。“雙肩挑”人員實行雙崗位雙考核,考核結果根據兩個崗位考核情況綜合確定。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不得借考核工作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對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三)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單位要將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崗位、職務、職員等級、工資和評定職稱、獎勵,以及變更、續訂、解除、終止聘用(任)合同等的重要依據。逾期未完成年度考核或完成考核未進行考核結果備案的,將暫緩辦理崗位調整備案審核等與年度考核相關的其他日常業務。
(四)有序分類開展。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的優秀比例申報、結果備案前往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辦理,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的優秀比例申報、結果備案前往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股(二)辦理。
(五)及時溝通。各單位在開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反映。
附件: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使用申報表
2.本單位考核人員花名冊
3.年度考核不在本單位考核人員花名冊
4.年度事業單位考核結果匯總呈報表
5.年度事業考核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聘期)考核登記表
7.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人員情況登記表
中共連城縣委組織部 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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