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民政局關于2025年擬申報認定的未列入革命文物紅色文化遺存初審結果的公示
根據《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認定規范》的有關規定,經縣民政局、縣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共同審核,現將文亨鎮湖峰村申報認定2025年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的初審結果公示如下,公示時間2025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對公示結果如有異議的,請于7月10日前向縣民政局反映,聯系電話:3322803。
附件:2025年擬申報認定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的初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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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擬申報認定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的初審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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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遺存名稱 |
坐落地點 |
權屬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建筑 結構 |
現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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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四軍二縱隊舊址 (餘慶堂) |
湖峰村湖西路13—3號 |
集體 |
600㎡ |
框木結構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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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縣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