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福建省林業局、龍巖市林業局《關于報送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2026年度補助項目建設情況和2027年申報項目的通知》(詳見附件1)文件要求,為做好2027年度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歡迎我縣符合條件的單位或林農積極申報。
一、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對象:
林業企事業單位、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及林農
(二)申報條件:
1.項目實施地點位于連城縣區域。
2.項目類型符合以下條件:(1)林下種植類:新建種植面積需達20畝以上,且投資額達20萬元以上;(2)林下產品加工類項目:新建投資額20萬元以上,且用于林下經濟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研發及設備購買。
3.2027年度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專項補助資金嚴格實行“先建后補”。2026年8月10日完成驗收且驗收合格的林下經濟項目,方可申報 2027年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補助資金,申報表詳見附件2。為進一步規范林下經濟省補項目驗收工作,從 2027年開始,申報項目需附統一格式的《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補助項目驗收單》,統一模板具體詳見附件3。驗收相關佐證材料需同步報送。
4.申報項目應未享受往年林下經濟省級財政補助,且未申請2027年同級財政其他項目資金補助。
二、申報材料
(一)2027年度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申報表;
(二)經營主體身份證明、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三)項目實施方案;
(四)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或用地證明;
(五)能體現項目建設現場情況、采收和種植過程中的關鍵環節、項目實施后的關鍵區域的照片、影像資料若干;
(六)用工情況表;
(七)工資發放憑證或流水;
(八)種苗、基礎設施、設施設備等發票;
(九)項目位置圖;
(十)項目驗收申請書;
(十一)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財務審核報告;
(十二)如有,具有丙級及以上資質的第三方驗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十三)如有,具有丙級及以上資質的第三方驗收單位出具的驗收報告書。
(十四)申報單位及法人征信材料。
三、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
(一)預申報: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請各申報單位于7月20日前將2027年度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及電子版報送至林業站。
(二)林業站初驗:林業站收到申報材料后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后,7月31日前轉報到縣林業局產業股。
(三)縣級驗收:8月10日前,縣林業局組織完成縣級驗收。
(四)正式申報:8月15日前,驗收合格的林下經濟項目,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2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縣林業局。
附件:1.龍巖市林業局《關于報送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2026年度補助項目建設情況和2027年申報項目的通知》
2.2027年省級財政林下經濟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申報表
3.省級財政林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補助項目驗收單
連城縣林業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