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02-1000-2026-00052
- 備注/文號:連發改審批〔2026〕68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6
- 內容概述: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賴源鄉集鎮文體公園及溶洞周邊設施提升項目建議書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連城縣賴源鄉人民政府:
貴單位呈報《連城縣賴源鄉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審批賴源鄉集鎮文體公園及溶洞周邊設施提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資條例》等規定,經研究,原則同意賴源鄉集鎮文體公園及溶洞周邊設施提升項目?,F具體函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賴源鄉集鎮文體公園及溶洞周邊設施提升項目。(項目編碼:2606-350825-04-01-464489)
二、項目單位(項目業主):連城縣賴源鄉人民政府。
三、項目建設地點:連城縣賴源鄉。
四、建設規模及內容:
1.利用溶洞服務區提升改造成鄉志非遺館;
2.溶洞服務區改造公廁一個,提升改造公共停車場一座;
3.集鎮至溶洞服務區路燈提升改造70盞;
4.下村村文化體育公園基礎設施改造提升,改造提升1個羽毛球場、1個籃球場及公共健身設施;
5.提升改造公共健身步道2公里。
五、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估算352萬元,其中工程費303萬元。通過爭取2026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不得違規舉債,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六、請項目業主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2025年第31號令)、《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行業目錄》(發改環資規〔2017〕1975號)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做好節能降耗工作。
七、根據《福建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備案工作辦法(試運行)》的通知要求,項目業主已向中共連城縣委政法委員會報備。請項目業主對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分析、作出客觀預測、綜合評判,制定相應的防范、化解風險的應對預案。
八、招標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單位申請勘察、重要設備、施工、設計、監理單項合同估算金額均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規模的標準,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發包。其招標事項不再單獨核準,請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涉及政府采購事宜報同級財政部門。
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理有關建設手續,落實相關建設條件及安全措施,確保項目順利推行。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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