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02-1000-2026-00022
- 備注/文號:連發改審批〔2026〕23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0
- 內容概述: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變更連城縣閩江九龍江(連城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
連城縣蓮達水務投資有限公司:
貴單位呈報《連城縣蓮達水務投資有限公司關于申請變更連城縣閩江九龍江(連城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蓮達水務〔2026〕8號)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資條例》等規定,經研究,原則同意變更批復連城縣閩江九龍江(連城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項目,原連發改審批〔2026〕12號、連發改審批〔2026〕13號依法撤銷?,F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連城縣閩江九龍江(連城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項目。(項目編碼:2602-350825-04-01-865882)
二、建設地點:連城縣蓮峰鎮、林坊鎮、北團鎮、姑田鎮、莒溪鎮等,無新增用地。
三、建設單位:連城縣蓮達水務投資有限公司。
四、建設規模及內容調整為:綜合整治長度約33.4千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生態護岸23880米、生態溝渠9500米等。
五、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概算11693.42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7038.0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928.4萬元、預備費547.73萬元;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及業主自籌。不得違規舉債,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六、請嚴格控制項目總投資和加強資金管理,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項目建設內容,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項目概算管理按照《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概算調整管理規定》(閩發改投資〔2009〕1號)執行。嚴格按批準的概算投資組織施工,不得突破。
請據此批復進一步優化施工圖設計,控制建設規模和工程投資,加強項目實施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
附件:連城縣閩江九龍江(連城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總表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